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張黃一男子被判緩刑後又吸毒,檢察官監督收監

歡迎新朋友關注“浦北檢察”~

如果您接到0771-12340自治區民調中心隨機調查社會公眾安全感評價滿意度的電話, 請耐心接聽並給予公正的評價, 為浦北點贊, 您的回答和滿意就是全縣政法工作的最大動力, 謝謝!

浦北縣檢察院依法監督一名被撤銷緩刑的罪犯執行收監

為維護法律的權威, 刑罰執行的公正與嚴肅。 近日, 浦北縣檢察院成功對一名撤銷緩刑未執行刑罰的罪犯依法進行收監。

潘某現年48歲, 家住浦北縣張黃鎮新興街, 因犯故意傷害罪, 於2015年4月29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緩刑六個月, 緩刑考驗期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11日20日止。 在實行社區矯正期間, 潘某違反監管規定並吸食海洛因被浦北縣司法局提請浦北法院撤銷緩刑, 法院於2015年10月13日對其撤銷緩刑, 並收監執行原拘役四個月, 但由於各種原因, 潘某未能被執行原判刑罰。

經浦北縣檢察院檢查發現、核實該問題後,

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檢察意見, 加強對潘某的收監執行監督力度, 積極督促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追逃抓捕。 在檢察辦案人員監督下, 潘某於2018年1月19日被交付執行刑罰 。

此次收監執行, 向社區服刑人員敲響了必須依法服刑、自覺接受社區矯正管理的警鐘,

不要每次都心存僥倖。

檢察小知識

檢察機關七項主要職能之一:

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行使檢察權。

文字:楊 慶

圖片:監所科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