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離婚率日趨上升, 再婚不再是人們恥笑的物件。 以前日思夜想, 牽腸掛肚的人, 如今卻形同陌路, 到底是什麼迫使夫妻分道揚鑣?
夫妻離婚的原因:
1、一方不履行家庭義務導致離婚
男女雙方一旦締結成家庭, 對家庭都有應盡責任和義務。 如果一方或者雙方不願意承擔家務、子女撫養教育等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久而久之, 有的離婚雙方就會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 最終分手。
2、性生活不和諧成為離婚原因之一
離婚的因素很多, 性生活不和諧是其一。 性生活問題, 一直是人們比較敏感和較多回避的一個話題。 即使在觀念開放的現代社會, 因為性生活不和諧而提出離婚的還是不多, 但作為愛情基礎之一的性行為對於婚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正常的和諧的性生活, 那麼這樣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
3、三觀不合
性格相距懸殊是指夫妻雙方性格相去甚遠, 彼此心靈原野乾涸。 一個很外向, 一個很內向, 或一個依賴性很強, 一個獨立性很強, 這樣的夫妻組合在互相不調適、不包容的情況下是很容易出現婚姻問題的。
4、感情不夠穩定
缺乏愛情基礎的婚姻是指維繫婚姻關係的不是愛情而是其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