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2017年宿遷為農民工追討工資5736萬元

宿遷網訊1月23日, 記者從宿遷市人社局瞭解到, 2017年以來, 全市勞動監察部門狠抓日常監管, 加大執法力度, 全面提升勞動監察執法效能, 促進新常態下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2017年, 全市共主動監察用人單位3969戶, 接受群眾投訴舉報案件1638件, 追發勞動者工資待遇6285萬元, 涉及勞動者人數2.29萬人, 其中為1.98萬名農民工, 追討工資5736萬元。 補簽勞動合同8100份, 督促173家用人單位參加社保登記, 265家單位補繳社保費, 涉及勞動者4716人, 補繳社會保險費662.43萬元。 全省聯動舉報平臺共登記錄入各類資料3517件, 簡單勞資調處298件, 調處成功率達97%。 我市聯動平臺舉報投訴動態錄入率和投訴舉報案件按期運行率均為100%。

為貫徹國家、省檔精神, 我市建立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人社部門牽頭, 聯合住建、公安、交通、水務等12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 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

在“兩節”期間, 全市集中宣傳、集中檢查7次, 排查檢查用人單位756戶, 發現欠薪及欠薪隱患用人單位24戶, 涉及農民工工資1580萬元。 信訪部門牽頭, 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門積極參與, 成立農民工工資問題應急接訪處置工作小組, 對集訪、群訪的問題和久拖不決的欠薪問題, 會同屬地政府及相關企業召開聯席會議, 進行聯合接訪、聯合會辦、聯合處理, 及時妥善化解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信訪事項。 應急接訪期間, 我市共聯合處理到市信訪案件196件, 其中群訪案件86件, 現場處理化解積壓舊案16件, 發放農民工工資1100萬元。 市政府辦牽頭, 組織信訪、人社、住建、公安、交通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 對全市農民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去年, 將26戶重點欠薪隱患企業列入重點監察對象, 兩家施工企業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 向社會公佈13起農民工工資拖欠典型案例, 4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宿遷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 宿遷市將重抓國家、省相關檔的落地生效, 發揮好聯席會議制度作用, 重點解決建設領域欠薪頑症, 按照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畫的安排, 督促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工資保證金、專有帳戶等制度, 切實從源頭改進企業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方式, 將治欠保支作為全年常態化工作。 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打擊力度, 嚴厲打擊欠薪犯罪行為。 全面落實嚴重欠薪失信行為聯動懲戒機制,

對嚴重欠薪的用人單位, 按規定列入公共資訊系統黑名單。

相關連結

2020年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中國政府網公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 提出到2020年, 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帳戶管理制度, 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 專款專用。 此外, 《意見》提出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 這些企業將在招投標、生產許可等方面受到限制。

工資帳戶專款專用 應向人社部門報備

《意見》要求, 在工程建設領域, 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 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分解工程價款中的人工費用, 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帳戶, 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

根據《意見》要求, 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帳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備案, 並委託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 確保專款專用。 開戶銀行發現帳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 應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專案主管部門報告。

拖欠工資“黑名單”企業將處處受限

同時, 《意見》提出, 在工程建設領域, 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 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此外,《意見》提出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

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准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搜狐)

此外,《意見》提出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

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援、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准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搜狐)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