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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飲用水水源地專項執法 存在的18個環境問題已完成整改並銷號

日前從雲南省環保廳獲悉, 自2016年以來, 雲南省扎實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地級城市)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並取得顯著成效。 截至2017年12月25日, 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11個水源地的18個環境問題, 已按照國家要求的時限完成整改並銷號。

雲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楊春明介紹, 雲南省政府高度重視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 主要領導對推動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先後作出5次批示。 省環保廳及時制定工作方案, 針對金沙江沿線7個州(市)開展了包括水源地、工業企業、汙水處理廠等6方面為排查整治內容的專項行動。

經排查, 全省地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共有36個, 共發現9個州(市)11個飲用水水源地存在18個環境問題。 在整改階段,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及時召集省環保廳、水利廳及相關州(市)政府進行專題研究, 並向相關州(市)政府印發限期整改通知。

雲南還建立資訊調度機制, 在不同時期和階段分別採取季調度、月調度、周調度和日調度, 並通過調整調度頻次, 增強各地開展整改工作的緊迫感。 同時, 建立並嚴格落實督查和抽查制度, 省環保廳領導帶隊對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並向當地政府回饋督查意見。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 省環保廳先後對9個水源地開展現場檢查並提出整改建議。 在2017年開展的4批省級環保督察中,

把飲用水水源地作為督察重要內容, 派出人員對發現問題的11個地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進行現場檢查。 2017年7月, 省環保廳印發《關於全面開展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在全省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專項檢查行動。

雲南省按照“一個飲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 對不同問題採取不同整治措施。 對6個農業面源污染問題主要採取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 重點治理集鎮、分散村莊的污水和生活垃圾。 其中, 普洱市箐門口水庫、昆明市清水海水源地還開展移民搬遷工作, 共計投入2.76億元, 搬遷居民321戶1125人;對6項旅遊活動實施關閉;對4個交通穿越地主要採取設立警示牌、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增設檢查站等方式完成整改;對1個茶葉粗加工企業的1個生活污水化糞池排口,

當地政府投入37.5萬元進行了拆除。

當前, 雲南省正在進一步鞏固長江經濟帶地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成果, 按照環境保護部統一部署, 集中力量開展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排查及整治工作。

來 源:中國環境報

記 者:蔣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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