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診斷標準WS288-2017已經獲國家衛生計生委批准, 將在2018年5月1日實施。 與肺結核診斷標準WS288-2008相比, WS288-2017結核分枝桿菌病原學檢查增加了螢光染色顯微鏡檢查、液體培養基培養檢查、分子生物學檢查;修改了肺結核確診病例條件;結核病輔助檢查增加了γ-干擾素釋放試驗檢查, 修改了結核菌素試驗結果判定標準。
診斷標準修改的重要意義有:
(1)增加了“螢光染色顯微鏡檢查、液體培養基培養檢查、分子生物學檢查”等實驗室檢查的方法作為確診依據。 因為,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展, 這些相關的技術檢測手段都非常成熟,
(2)保留了WS288-2008細菌學陽性及病理學陽性作為確診依據的內容, 增加了“胸部影像學符合肺結核改變+分子生物學陽性”也做為確診依據的內容。 (描述一下分子生物學檢查的特點和優勢), 此修訂有利於提高肺結核病原學診斷率, 尤其是耐藥結核病早期診斷。
需要說明的是, 儘管痰塗片檢查不能排除非結核分枝桿菌感染, 本次修訂仍然保留為確診依據(這也是全球做法), 理由是:塗片陽性患者90%以上為結核分枝桿菌,
(3)γ-干擾素釋放試驗檢查與結核菌素試驗是臨床常用的結核病輔助檢查方法, 兩種方法均有助於結核分枝潛伏感染者的判定。 結核菌素試驗對兒童結核病診斷意義更大, 本次對結果判定標準進行修訂的目的是簡化操作。
(詳見下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