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甘肅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1月20日在蘭州舉行第三十七次會議。 會議舉行兩次全體會議, 分別由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林鐸,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璽玉主持。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張建昌作的關於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籌備情況的報告;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慧作的關於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會後進行了分組審議。
記者從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籌備情況的報告中獲悉,
在下午舉行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 常委會組成人員46人出席會議, 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決定任命餘建為甘肅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任命朱玉為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路志強請求辭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決定任命朱玉為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會議還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項。
會議決定任命:康軍為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任命:
張海波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朱玉為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蘇秦川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馬洪濱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主任;
李高協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楚才元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會議審查了《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確認這次當選的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509名代表的代表資格有效。
李永君代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永君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李永君代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決定
(2018年1月1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李永君代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宮鳴任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宮鳴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18年1月19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宮鳴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韓慶祥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韓魯紅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高繼明任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任職名單
(2018年1月20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高繼明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高繼明簡歷
高繼明,男,漢族,1964年6月生,甘肅通渭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二級高級檢察官。現任甘肅省紀委副書記。
1983.09--1987.07 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7.07--1989.12 甘肅省檢察院幹部(其間: 1987.07--1988.02在蘭州市檢察院研究室掛職鍛煉)
1989.12--1991.06 甘肅省檢察院書記員
1991.06--1992.07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助理檢察員
1992.07--1993.12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秘書科科長、助理檢察員
1993.12--1998.04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檢察員
1998.04--2001.10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檢察員(其間: 1999.03--1999.07在中央黨校第十七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05--2001.07參加中國--歐盟法律與司法協作專案法官檢察官赴英、德、法等國學習培訓)
2001.10--2002.01 甘肅省檢察院檢委會委員
2002.01--2004.09 甘肅省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檢委會委員
2004.09--2009.11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委會委員
2009.11--2013.06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長級)、黨組成員、檢委會委員(2009.03--2011.01中央黨校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13.06--2017.05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長級)、黨組副書記、檢委會委員
2017.05-- 甘肅省紀委副書記,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長級)、黨組副書記、檢委會委員
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
顧雪飛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1月20日下午,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決定任命胡道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任命顧雪飛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據悉,此次經表決,決定:
任命:
任命胡道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任命顧雪飛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
免去周明傑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馮諶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謝玉清的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免去彭毅的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金鈴的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陰躍平的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局長職務
免去何晏軍的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楊民的洛陽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曉東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任命其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
任命楊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命陳超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任命姚世宏為河南省髙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蔡智玉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
任命高海娟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高光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郭筱林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免去:
免去劉新年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呂青、劉士運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批准:
批准任命劉海奎為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侯民義為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張志強為濮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高繼明,男,漢族,1964年6月生,甘肅通渭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二級高級檢察官。現任甘肅省紀委副書記。
1983.09--1987.07 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7.07--1989.12 甘肅省檢察院幹部(其間: 1987.07--1988.02在蘭州市檢察院研究室掛職鍛煉)
1989.12--1991.06 甘肅省檢察院書記員
1991.06--1992.07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助理檢察員
1992.07--1993.12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秘書科科長、助理檢察員
1993.12--1998.04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檢察員
1998.04--2001.10 甘肅省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檢察員(其間: 1999.03--1999.07在中央黨校第十七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05--2001.07參加中國--歐盟法律與司法協作專案法官檢察官赴英、德、法等國學習培訓)
2001.10--2002.01 甘肅省檢察院檢委會委員
2002.01--2004.09 甘肅省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檢委會委員
2004.09--2009.11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委會委員
2009.11--2013.06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長級)、黨組成員、檢委會委員(2009.03--2011.01中央黨校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13.06--2017.05 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長級)、黨組副書記、檢委會委員
2017.05-- 甘肅省紀委副書記,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正廳長級)、黨組副書記、檢委會委員
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
顧雪飛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1月20日下午,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決定任命胡道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任命顧雪飛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據悉,此次經表決,決定:
任命:
任命胡道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任命顧雪飛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
免去周明傑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馮諶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謝玉清的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免去彭毅的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金鈴的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陰躍平的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局長職務
免去何晏軍的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楊民的洛陽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曉東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任命其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
任命楊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命陳超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任命姚世宏為河南省髙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蔡智玉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
任命高海娟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高光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郭筱林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免去:
免去劉新年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呂青、劉士運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批准:
批准任命劉海奎為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侯民義為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任命張志強為濮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