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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協委員朱穎恒建議:網路直播稅費 征管必須加強

視覺中國供圖

對主播的職業認定以及服務範圍要規範完善

網路直播平臺異軍崛起, 成為新一輪的風口。 然而, 這些坐擁萬千用戶的平臺以及有大量粉絲的直播主播們,

其豐厚的收入和一夜暴富的現狀, 也引發了熱議。 省政協委員、來自香港的特邀人士朱穎恒提出了《關於加強網路直播稅費征管的建議》提案。 他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 新生事物往往違法違紀成本低, 執法成本高。 因此希望通過課以規範稅收, 提高違法違紀成本的方式, 規範和引導直播行業的發展。

“某些當紅主播動輒月收入數十萬數百萬, 甚至有數千萬的主播出現在媒體的報導中, 成為人人豔羨的對象。 然而, 網路主播的高收入也引來了大量的非議, 很多能不交稅就儘量不交稅。 ”朱穎恒認為, 部分網路主播甚至網路平臺對稅費的規避給國家造成了較大的財稅流失,

而且給社會的貧富不均帶來了新的衝擊。 不但加大了人們的仇富心理, 也從現實中造成了新的社會不公。 他表示, 廣東省人口眾多, 經濟發達, 網路直播平臺和使用者數都比較龐大, 非常有必要加強對網路主播的稅費征管, 進一步規範網路直播行業的發展, 刹住一些違規平臺的不良風氣。

網路直播目前處於野蠻生長的初期階段, 各方面都還不成熟, 行業亂象叢生, 朱穎恒建議廣東省政府儘快出臺相關的直播行業管理方案, 明確管理和監督部門, 提高行業准入門檻, 對網路主播實行職業認定, 明晰利益各方的分成體系, 促進直播行業健康發展。 另外, 在法理上對直播平臺的收入進行界定, 對網路主播提供的服務範圍,

諸如文化傳播、諮詢服務、廣播影視等進行區分, 對主播的企業主體和個人主體納入不同的繳稅體系, 對工資性收入和勞務性收入進行區別對待。

記者 程行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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