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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備戰春運,朔城交警約談重點運輸企業負責人

為切實做好2018年春運期間各項準備工作, 進一步確保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安全, 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1月25日上午,

朔城交警大隊組織轄區長運公交運輸公司、山西汽運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飛馬國旅有限公司、恒通油品運輸有限公司、眾鑫旺城鄉客運公司等10家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 部署“春運”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並與客運企業簽訂了春運交通安全承諾書。

大隊長張日宏提出新要求

會上, 車管所所長劉愛輝首先宣讀了《2018年全市公安交警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通報了去年轄區範圍內交通事故及違法情況, 分析了當前重點車輛安全管理的形勢, 同時對大隊春運工作的相關流程及審核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並徵求了各企業負責人的建議。 其次, 大隊長張日宏就2018年春運期間轄區的交通安全形勢進行了分析研判, 對運輸企業負責人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充分認識機動車輛存在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正確處理交通安全與經濟效益的關係, 做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安全是最大的節約。 二要積極開展一次“春運”前夕清查行動, 對企業內部安全管理進行拉網式大排查,

徹底消除人、車存在的安全隱患苗頭, 做到不漏一車一人, 堅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進一步推動了“源頭化”管理工作機制的長效發展, 切實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是嚴格落實企業交通安全的主體責任, 抓好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四是共同維護好轄區交通環境安全、暢通, 為打造和諧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貢獻力量。

劉愛輝所長對參加春運車輛的相關流程及審核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過約談, 密切了交警和轄區運輸企業的聯繫, 使各個重點企業負責人深刻認識到安全駕駛, 嚴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增強安全意識和憂患意識, 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最大限度降低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 抓好源頭安全管理。

與會企業負責人

簽訂春運交通安全責任書

通訊員:王靜波 李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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