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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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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 我區的一家企業被發現存在環保問題。 企業在陳述中提出, 問題已經即知即改, 且是由於考慮安全因素無心造成的。 為了瞭解企業整改的真實情況, 1月15日, 我和同事兩次爬上了25米高的工廠車間頂樓檢查, 看到兩個車間的廢氣收集管道都已經修復好, 企業車間乾淨整潔,台賬記錄清楚,在灌裝環節還配備了移動式密閉處理設備。
隨後和企業負責人進行了座談。 座談中瞭解到, 該企業之前環保守法情況良好, 沒有處罰記錄。 在談到對環保局的建議時, 企業表示非常想做好環保工作,
回來的路上, 我思考許久。 這家企業近三年已經投入近3000萬升級改造環保設施, 包括引進了兩台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施, 在灌裝環節還配備了移動式密閉處理設備。 這麼多環保投入, 不可謂不重視環保, 但還是存在問題。 我們的環保執法怎樣才能起到更好作用, 讓企業又好又快地做好環保工作?
我想, 我們的執法重點應該要解決好為啥查、查什麼、怎麼查這三個問題。
為啥查?這是顯而易見的, 是我區綠色發展的需要, 也是滿足我區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環境嚮往的需要, 同時也是對所有企業公平執法、促進市場公平的需要。
查什麼?我覺得要抓關鍵環節, 依據現有環保法律規範, 考慮從兩個維度來查。 一個維度是企業的工藝設備, 即企業的先天“基因”如何;企業的治理措施, 即企業的硬體配備如何;企業的管理水準, 即企業的後天努力如何。 另一個維度是水氣土渣聲等環境要素。
怎麼查?我覺得不能“一刀切”執法, 要講究策略和方法。 首先是分類執法,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對於那些小散亂汙、整改無望的企業必須零容忍, 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而對於成規模的、環境風險可控的、願意並有能力環保投入的企業, 要給予時間進行整改。 其次是執法互動, 做好環保工作, 是我們與企業共同的願望, 因此我們的工作要做到公開、透明、科學, 與企業進行良好互動。 根據企業類別, 把要查的內容細化成一份通用的核查目錄清單, 不僅可以作為執法備考, 也提供給企業對照整改。 平時企業自查, 環保部門雙隨機抽查, 自查和抽查資訊進行公開。
環保工作需要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 如何協同是思考和實踐的問題。
以上是我此次調研後的一些初步思考。 接下來, 我將和同事一起, 認真把這些思考轉換為一些實在的舉措和制度, 進一步夯實環保工作基礎。 正如李強書記所說的那樣, “坐在辦公室裡都是問題, 走下去就都是辦法”。 我覺得, 調研只有深入現場、摸到實情, 才能聽到真話、想到實招。
(作者系金山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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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陳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