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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泰坦尼克號”事件,大舜號:304名乘員中死亡282人

【煙臺11·24特大海難】發生於1999年11月24日, 山東煙大汽車輪渡股份有限公司“大舜”號滾裝船在煙臺附近海域遇難, 船上共有旅客船員302人, 搶救生還22人, 其餘280人遇難或失蹤,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000萬元¥人民幣。

一艘中國渡輪在中國海岸線上漂泊7個小時, 最後在離祖國大陸1.5海裡的養殖區傾覆沉沒, 304名乘員中死亡282人。 22位元生還者全部是年輕力壯者, 基本都靠遊到岸邊或救援船邊自救成功, 其中7名為船員, 1位海軍軍官, 一位人民警察。 只有1名26歲的女性生還。 在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 僅僅因拖船帶攬失敗, 就任憑失去動力的輪船在狂風中從晚上5點漂到到11點直至沉沒。 各級職能部門的無能和不作為令人髮指!

後來事故專家分析:11月24日下午, 當“大舜”號出航時, 海上已刮起七八級大風, 浪高近10米, 在這種情況下, 出海十分危險。 因此, 當天煙臺的另兩個港口———國營港和北島港的所有船隻, 在煙臺海監局的控制下都沒有出航。 但煙大公司“大舜”號所在的地方港卻因種種原因未能受到海監部門的有效監控, 漏網出海了。 很顯然, 煙大公司冒險出海此舉是受經濟利益驅動的緣故, 但這種只要有錢賺就不考慮安全生產的行為無異於謀財害命。

一些專家認為, “大舜”號在調頭之後, 失去動力之前, 本應該及時“沖灘”———即開足馬力往海岸沖去, 讓船體擱淺在海岸邊。 但輪船沖灘, 船體將有損壞甚至報廢的可能, 但是船上乘客的生死將大有可能得到保證, 這是一種丟船保人的好辦法。 而且, “大舜”號當時距離海岸線很近, 沖灘容易成功, 但遺憾的是, “大舜”號並沒有這樣做。

慘烈的“大舜號”死難者打撈過程中, 出現了一個令人觸目驚心、慘不忍睹的悲壯場面:一對婆孫緊抱而死, 至死也不分離! 同在“大舜號”上遇難的公婆孫三人, 外公叫張珍, 在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工作。 外婆叫高桂蘭, 今年50多歲, 退休後賦閑家中;外孫女張倩如僅2歲, 是張珍夫婦第三女兒的“寶貝千金”。 11月份, 張珍與妻子來到了膠東半島旅遊觀光。 外公外婆對外孫女小倩如愛不釋手, 希望外孫女時刻陪伴身旁, 同時也想外孫女儘早接觸、認識祖國的美好河山, 再加上小倩如的父母工作比較忙, 沒有更多的時間照料女兒, 於是,

外公外婆便把小倩如帶上了旅途。 可是,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 在結束旅遊從煙臺返回大連之時, 公婆孫不幸地踏上了中國的“泰坦尼克號”, 邁進了鬼門關。

事故調查結果最終認定, “11·24”特大海難事故是一起在惡劣的氣象和海況條件下, 船長決策和指揮失誤, 船舶操縱和操作不當,船載車輛超載、系固不良而導致的重大責任事故。

船舶操縱和操作不當,船載車輛超載、系固不良而導致的重大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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