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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公司,沒有庫存,代購代銷帳務如何處理?

互聯網時代, 電商各類平臺的出現。 作為會計的我們也面臨著挑戰, 新的商業模式在出現, 賬務處理也應靈活運用。 在傳統的財務處理上, 升級轉變。 不論怎麼變, 但是萬變不離其中。 我們一起來看看如何處理, 歡迎各位同仁留言, 一起探討。

問題:我們平臺公司沒庫存, 是oto一間代發類型的電商, 有線上訂單線上付, 大批量是本地線下體驗店貨到付款, 代農戶銷小米, 紅薯, 同時代線下體驗店代購大米, 食用油。 這樣的業務, 賬務怎麼處理合適。 代購的都沒發票, 代銷的我們也沒開發票。

解答:貴司涉及代購代銷會計處理。 我們知道代購代銷屬於代理業務的一種類型, 但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貴司不能給委託方代購方墊付資金購貨, 否則為自營, 不屬於代理業的代購。

2、購物的發票抬頭必須是銷貨方開給委託方而不是代購方, 否則視為代購方為自購,

並且發票由受託方轉交給委託方。

3、受託代購方與委託方結算貨款時需要另外收取代購手續費。

屬於代理的代銷同樣滿足:受託代銷方按委託方協定原價銷售貨物或服務, 若私自加價處理, 那麼加價部分連同代銷手續費均與銷售貨物的原價共同計入貨品或服務收入, 不專門按照代理手續費做收入。

所以在瞭解這些原則後我們要想把代購代銷按照代理業會計處理就必須知道代理的一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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