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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春節期間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市民舉報有獎

石家莊市政府發佈通告, 今年春節期間實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 三環以內區域及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等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以下是公告全文: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春節期間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7]113號), 市政府決定, 實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 現通告如下:

一、市主城區東至東三環路(含), 西至西三環路(含), 南至南三環路(含), 北至古城路(含)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等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市政府啟動Ⅲ級以上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時, 全市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三、對違反本《通告》, 非法銷售、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

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宣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違反本《通告》行為, 凡經查實, 依照市政府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舉報電話:110、12369、12350)。

五、本《通告》自2018年2月15日起施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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