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政府發佈通告, 今年春節期間實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 三環以內區域及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等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以下是公告全文: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春節期間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7]113號), 市政府決定, 實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 現通告如下:
一、市主城區東至東三環路(含), 西至西三環路(含), 南至南三環路(含), 北至古城路(含)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等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市政府啟動Ⅲ級以上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時, 全市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三、對違反本《通告》, 非法銷售、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
四、宣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違反本《通告》行為, 凡經查實, 依照市政府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舉報電話:110、12369、12350)。
五、本《通告》自2018年2月15日起施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