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煙粉塵、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 嚴重污染城區空氣品質, 同時有害氣體會強烈地刺激呼吸道, 使人咳嗽, 引起氣管炎等呼吸系統疾病, 影響身體健康, 並且容易引發火災, 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 人們燃放的煙花爆竹碎屑, 也給環衛工人增添了嚴重負擔。
經市政府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 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 做出了今年春節期間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
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2018年春節期間, 全市範圍內,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希望廣大市民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給予充分理解和大力配合支持, 同時教育勸導自己的家人、親屬、朋友、鄰居、同事及其他人, 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廣大黨員幹部, 要充分發揮帶頭示範作用, 引導帶動周邊群眾自覺遵守有關規定。
四、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法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 並向公安部門舉報。
讓我們從自身做起, 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過一個歡樂、祥和、健康、環保的春節, 為全市人民看到更多的藍天白雲, 呼吸更多的新鮮空氣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後, 感謝廣大市民朋友理解、配合和支持。
祝大家春節快樂, 闔家幸福!
舉報電話:0941-110
合作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