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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參眾兩院:國會對修憲有最終發言權

菲參眾兩院領導人26日表示, 修改憲法的最後發言權是國會兩院而不是杜特爾特總統委任的十九名憲法諮詢委員會成員。

菲眾議院多數党領導人法仁迎斯說:“修改憲法是立法行為, 是人民授予他們正式選出來的代表的專屬權力, 那是國會的立法者。 ”

法仁迎斯說:“總統委任的諮詢委員會顧名思義只負責諮詢或顧問的工作, 它不能也不可以為國會兩院進行立法工作, 國會可以考慮委員會的建議, 而是否採納則是由國會決定。 ”

菲參議長皮門特爾稱總統成立憲法委員會是一項“受歡迎的發展”,

然而必須澄清的是, 修改憲法國會有自己的機制。

菲參議院修憲委員會主席邦奚裡蘭已經為各種修憲建議舉行了多場聽證會。

東薩馬省眾議員埃瓦多恩也表示成立總統修憲諮詢委員會是一項“受歡迎的發展。 ”

他指出:“然而, 我們是人民選出來的代表,

我們將為修憲行使我們獨立的權力。 ”

埃瓦多恩表示立法者歡迎委員會提出建議, 但我們沒有責任必須接受他們全部的建議。

ABS黨團眾議員黎未拉及邦板牙市眾議員銀沙禮斯都表示總統委員會對修憲的建議對立法者有勸說效應, 然而, 最終作出決定的是國會及人民。

另據報導, 國會兩院四位最高領導人已同意為修改1987年憲法暫時擱置分歧, 專注於擬定提議的新憲法交給人民公決。

24日晚間, 參議長皮門特爾及眾議長阿爾瓦雷茲舉行會議, 打破兩院對修憲投票方式分歧的僵局。

編輯: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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