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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婚姻只有五年,我們是否還會任意揮霍?

和朋友聊天,突發奇想:如果將婚姻法改一改,將終身的婚姻改為五年之約,每一場婚姻只有五年,五年到了,彼此的承諾便子虛烏有.有想繼續婚姻的可再續簽五年之約;不想繼續的也不用沸沸揚揚鬧上法庭,原先的婚姻自然化為廢紙.果真如此,這樣的婚姻會如何?

朋友們聽了,興奮不己.

一個說:這樣多好呵,我們家可再也沒有爭吵啦,譏諷啦,抱怨啦,責駡啦,我也都可以充耳不聞反正也就是五年,我忍忍也就過去了嘛!

一個說:那我可要注意了,要減肥,讓自己變得更加的漂亮,不然到時成了黃臉婆還怎麼找呵?

年輕的說:嗯,我現在就不用這樣的挑來挑去的,差不多了就結婚,如果相處得來就繼續在一起,相處不來,五年後大家就88,我還有選擇的機會.

還有一個打趣到:要真是這樣社會也就太平啦,包二奶的,找情人的,一夜情的,統統不需要了,也就五年時間啦,到時候對方要是不要自己了還指不定了呢,哪還有心思到外面去找?

最後那個朋友感歎到:唉,要真是這樣婚姻該是多麼的美好呵,每一場婚姻都只有短短的五年時間,為著珍惜大家都會相互容忍相互關愛,溝通也會更多,五年之後,雖然妻子還是那個妻子,丈夫還是那個丈夫,心理上卻是一個全新的婚姻.這樣一直到老,真可以象童話故事裡的王子與公主一樣,恩恩愛愛一輩子啊!

突然之間,大家默然.

原來我們揮霍婚姻,只是因為我們認定它會永恆 .如果有一天,它真的要離我們而去,我們是否還來得及去珍惜?生命有多長?長不過三位數.我們有必要終日抱怨嗎?婚姻有多長?長不過二位數,我們有必要彼此埋怨嗎?

套用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的話:活著的時候要盡情快樂,因為我們是要死很久很久的!

因此,在婚姻裡重逢的男女,別扔掉愛情,別輕易放棄他(她)珍惜現在,因為在下一世我們很難再相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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