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戀愛容易結婚難,工作容易辭職難

是哪天打的電話要辭職?昨天下午人事科科長方方給我打電話說店長第二天要去開會, 讓我辦離職的話就現在去。

我掛了電話拿上零錢就出門了,

坐75路到牡丹廣場東, 再坐9路到王城廣場東, 我豎著耳朵聽站名, 結果還是坐過了一站, 耳朵豎著豎著就走神了, 又坐回來, 四點半到五點半, 一個小時後到大張, 進去就看見店長了, 他讓我去四樓列印申請表, 只有二十分鐘時間, 我慌慌忙忙去了, 但是電腦室裡感覺磨蹭了很久, 列印的申請表為什麼要讓我手抄一遍?

為什麼不直接在表上填寫姓名、電話、身份證號, 多留下點筆跡的作用嗎?

等我抄完, 又列印了一張什麼表, 上下內容相同, 屬於主副的關係吧, 要讓店長簽字, 出納簽字,

課長簽字, 總服務台簽字, 最後要到總部的人力資源部簽字, 辭個職都這麼煩瑣, 除人力資源部以外所有的字簽完, 店長還要問明辭職原因方可離職, 然後拿上兩張表去總部簽字, 領出勤工資。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