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臨潼法院審理了一起當事人為幫朋友解燃眉之急, 自己從網路平臺貸款交付朋友, 朋友到期卻不還款, 使得好友對簿公堂, 友誼喪失的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小余與被告小吳均為95後小青年。 一年前, 二人在一起聊天時, 被告小吳以其經營的形象設計中心資金緊張向原告小余提出借款。 當即, 原告小余自己通過新型貸款管道螞蟻借唄貸款8000元, 並將其中的7000元通過支付寶轉至被告小吳支付寶帳戶, 並慷慨地讓被告小吳無償使用半年。 半年後, 網上貸款到期, 原告小余償還了借款並承擔了利息。
審理中, 原告認為被告拒不還款, 不講誠信。 被告認為原告不顧雙方的友情, 將其訴至法院, 拒絕配合法院傳喚。 承辦法官為了不讓好朋友反目, 以多種形式調解, 然而原被告年輕氣盛, 互不相讓,未能達成協議。 後法院判決被告小吳償還原告小余7000元。
當前, 經濟往來種類繁多, 網上貸款、分期支付購物、微信轉帳、支付寶紅包消費等形式顛覆了傳統的一手打借條一手交現金的傳統借貸方式, 這些新類型電子支付形式年輕人使用的更為廣泛, 但在便捷應用的同時,往往糾紛也就更容易產生。
西部法制報 李沛 記者 梁勤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