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 原醫藥公司區域舊城片區的群眾預簽房屋徵收補償協定的消息在《新華線上》一經發佈, 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協議何時能正式生效?成為大家一直關心的問題, 也是改造片區群眾當前最關注的事。 這件事有了定論, 1月24日, 新華區政府下達了針對該區域的徵收決定, 標誌著群眾預簽協議正式生效, 《決定》內容咱一起瞭解一下。
因原醫藥公司區域舊城片區改建需要,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河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和《滄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規定, 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政府決定對原醫藥公司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 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現將房屋徵收決定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徵收項目名稱:滄州市原醫藥公司區域改造專案。
二、徵收範圍:東至鐵西大街,
三、徵收主體: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政府。
四、徵收部門:滄州市新華區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五、補償標準:按照《原醫藥公司區域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和《原醫藥公司區域國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執行。
六、簽約期限: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6日(3天)。
七、自本決定公告之日起, 預簽約期限內(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預簽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和獎勵生效。
八、被徵收人如對本決定不服, 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滄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覆議, 也可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