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修改, 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事關全域的重大立法活動。
堅持党的領導, 嚴格依法按程式進行, 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提出了這次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 強調要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目的就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
憲法修改必須堅持党的領導。 實踐充分證明,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 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必須堅持和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 党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 党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 真正做到党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党的領導, 党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統一。 只有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增強“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
歷次憲法修改實踐深刻表明:嚴格依法按程式進行, 才能保證憲法修改符合憲法精神、符合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 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 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 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略上分析問題, 注重從憲法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內在要求上思考問題, 才能確保憲法修改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 對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實踐證明成熟、具有廣泛共識、需要在憲法上予以體現和規範、非改不可的, 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改;對不成熟、有爭議、有待進一步研究的,
從中央政治局決定啟動憲法修改工作, 到召開會議聽取《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 再到這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都很好貫徹了這次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和原則。 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 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 準確把握修改憲法必須遵循的原則, 這次憲法修改就一定能充分體現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充分體現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