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浦江檢察工作
九大關鍵字
1
護航十九大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扎實做好黨的十九大期間維穩工作, 壓緊壓實責任, 嚴格落實值班執勤、重大事項應急預案等制度, 實現隱患清零, 得到市院領導充分肯定。
2
服務換屆選舉
主動配合黨委政府, 積極宣傳換屆選舉紀律, 選派30余名幹警赴鄉鎮監督選舉活動, 開展黨員、代表資格聯審1.9萬餘人次, 助推換屆選舉公平有序。
3
保障浦商回歸
落實保障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經營、制假售假等犯罪9人,起訴56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4人,起訴20人,對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訴6人。
4
推進生態檢察
積極參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創建,開展剿滅劣V類水行動,動態監督10餘家存在污染環境隱患的企業,督促整改到位。依法辦理環境污染案4件,助力生態廊道建設。
5
彰顯柔性司法
加強未成年人雙向保護,創新 “一站式詢問”辦案模式,依法對6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全程跟蹤幫教,助其回歸社會。開展普法活動40餘次,發放宣傳手冊1萬余份,增強全民法治素養。
6
助推平安浦江建設
嚴厲打擊暴力、侵財類犯罪,批准逮捕324人,起訴420人,依法快捕快訴電信詐騙、網路“黃賭毒”等新型犯罪103人。依法對社會危險性較小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訴68人,促成刑事和解7件。
7
突出監督主業
加強偵查審判監督,立案監督21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追捕追訴漏罪漏犯7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對判決確有錯誤的刑事案件,依法抗訴並獲改判1件。加強刑事執行監督,監督糾正刑期計算錯誤的生效判決4件,監督糾正矯正期限計算錯誤16人,監督收監執行案件13件。
緊盯民間債務糾紛等領域,查辦民事虛假訴訟案8件,提出再審建議7件,獲改判7件。同時,依法追究潘某等2人虛假訴訟行為的刑事責任,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維護司法誠信。積極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監督新職能,辦理國有資產領域訴前程式案1件,切實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8
深化改革創新
堅持“入額檢察官必辦案、辦案必負責”原則,21名員額檢察官均在一線辦案,入額領導帶頭辦理疑難複雜案件,起到良好示範引領作用。推行大部制改革,精簡內設機構為8大部門,簡化審批流程。深化智慧檢察,實現公訴輔助、智慧語音等系統運用全覆蓋。強化辦案監督管理,細化40余項評價指標,評查案件1017件,注重結果轉化運用,納入個人司法檔案,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加強公檢法溝通協調,強化證據收集,形成統一共識。召開訴前會議17次,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60餘次,排除非法證據14件。堅持繁案精辦、簡案快辦、類案專辦原則,組建5類專業化辦案組。對確有羈押必要的輕刑案件,依法直接移送審查起訴,共辦理刑拘後直訴案件91件。
依託“一站式”檢察服務中心,發佈程式性案件資訊1228件,公開法律文書1155份。借力“兩微一端”平臺,發表宣傳稿件51篇,推送原創微信75條。專門配備律師接待場所,提供查詢、閱卷等服務300餘次。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專題彙報司法改革、公益訴訟等工作進展。加強與代表、委員聯絡溝通,積極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組織人民監督員評議案件,舉行公開聽證56次,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9
打造浦檢鐵軍
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積極開展十九大精神專題學習、先進典型事蹟教育等活動20餘次,及時撰寫心得體會,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建立學習長效機制,開展實務學習50餘次,組織赴高校參加各類培訓80餘人次,輪訓率達100%。創新“AB崗”鍛煉模式,舉行控辯賽、調研成果評比等活動30餘場次。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執行“一崗雙責”,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精心打造廉政文化長廊,濃厚尚廉守廉氛圍。
落實保障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經營、制假售假等犯罪9人,起訴56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4人,起訴20人,對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訴6人。
4
推進生態檢察
積極參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創建,開展剿滅劣V類水行動,動態監督10餘家存在污染環境隱患的企業,督促整改到位。依法辦理環境污染案4件,助力生態廊道建設。
5
彰顯柔性司法
加強未成年人雙向保護,創新 “一站式詢問”辦案模式,依法對6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全程跟蹤幫教,助其回歸社會。開展普法活動40餘次,發放宣傳手冊1萬余份,增強全民法治素養。
6
助推平安浦江建設
嚴厲打擊暴力、侵財類犯罪,批准逮捕324人,起訴420人,依法快捕快訴電信詐騙、網路“黃賭毒”等新型犯罪103人。依法對社會危險性較小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訴68人,促成刑事和解7件。
7
突出監督主業
加強偵查審判監督,立案監督21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追捕追訴漏罪漏犯7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對判決確有錯誤的刑事案件,依法抗訴並獲改判1件。加強刑事執行監督,監督糾正刑期計算錯誤的生效判決4件,監督糾正矯正期限計算錯誤16人,監督收監執行案件13件。
緊盯民間債務糾紛等領域,查辦民事虛假訴訟案8件,提出再審建議7件,獲改判7件。同時,依法追究潘某等2人虛假訴訟行為的刑事責任,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維護司法誠信。積極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監督新職能,辦理國有資產領域訴前程式案1件,切實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8
深化改革創新
堅持“入額檢察官必辦案、辦案必負責”原則,21名員額檢察官均在一線辦案,入額領導帶頭辦理疑難複雜案件,起到良好示範引領作用。推行大部制改革,精簡內設機構為8大部門,簡化審批流程。深化智慧檢察,實現公訴輔助、智慧語音等系統運用全覆蓋。強化辦案監督管理,細化40余項評價指標,評查案件1017件,注重結果轉化運用,納入個人司法檔案,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加強公檢法溝通協調,強化證據收集,形成統一共識。召開訴前會議17次,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60餘次,排除非法證據14件。堅持繁案精辦、簡案快辦、類案專辦原則,組建5類專業化辦案組。對確有羈押必要的輕刑案件,依法直接移送審查起訴,共辦理刑拘後直訴案件91件。
依託“一站式”檢察服務中心,發佈程式性案件資訊1228件,公開法律文書1155份。借力“兩微一端”平臺,發表宣傳稿件51篇,推送原創微信75條。專門配備律師接待場所,提供查詢、閱卷等服務300餘次。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專題彙報司法改革、公益訴訟等工作進展。加強與代表、委員聯絡溝通,積極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組織人民監督員評議案件,舉行公開聽證56次,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9
打造浦檢鐵軍
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積極開展十九大精神專題學習、先進典型事蹟教育等活動20餘次,及時撰寫心得體會,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建立學習長效機制,開展實務學習50餘次,組織赴高校參加各類培訓80餘人次,輪訓率達100%。創新“AB崗”鍛煉模式,舉行控辯賽、調研成果評比等活動30餘場次。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執行“一崗雙責”,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精心打造廉政文化長廊,濃厚尚廉守廉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