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範我市春節期間年貨消費品市場經營秩序, 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安全、健康、便捷的消費環境, 營造祥和有序的節日氣氛, 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準,結合我市實際, 現將2018年春節年貨臨時攤點設置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經營範圍新年春聯、糖果乾貨、燈籠、玩具及熟食等, 現場加工類及小吃等其他商品禁止進入年貨臨時攤點售賣。
二、設置區域1.汝州劇院廣場(南起財政局路口,
2.煤山公園西門外(北起廣成路向南20米, 南至富民二街路口, 東側道牙以上)。
3.朝陽路(西起風穴路向東20米, 東至建興街路口, 南側道牙以上)。
4.向陽路(西起風穴路, 向東100米, 兩側道牙以上)。
5.城垣南路(北起文峰遊園南界, 南至萬基名家東門, 兩側道牙以上)。
6.雙擁路(榮欣市場門口東側道牙以上)。
三、設置要求1.所有申請臨時攤點的申請人須持本人身份證(經營食品類的還須帶本人健康證), 向春節年貨臨時攤點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並辦理臨時攤點手續, 憑臨時攤點安置證在指定位置守法經營。
2.攤點的設置時限為2018年2月5日(農曆十二月二十)至3月3日(農曆正月十六), 2018年3月4日(農曆正月十七)早上8點前,
3.攤點經營者要服從管理, 遵章經營, 保持攤點衛生, 否則將依法嚴厲處罰。 經營食品類的經營者須穿白大褂, 佩戴健康證。
4.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占道攤點的, 將由市城市管理局依據《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 依法予以查處。
春節年貨臨時攤點管理辦公室地址:汝州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經營管理科(汝東建材市場A區16號)
聯繫電話:3331593 6096611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汝州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