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都區法院判決一起搶劫案
該案的被告人吉某年滿84周歲
這是他兩年來第二次站上被告席
第一次是因為打傷侄媳婦
這次則是因淩晨到村民家偷雞
被發現後竟將對方打傷
網路配圖
2017年8月7日淩晨, 吉某偷雞被主家發現後, 竟拿著老虎鉗朝對方砸去, 在對方大聲呼救時, 他竟掐住對方脖子不讓他呼救。
之後他被趕來的鄰居抓住, 警方隨後趕來將其控制。 這並非吉某第一次作案。
近日, 江都區法院經審理後對此案作出判決:
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在被人發現後,
為逃脫抓捕, 實施暴力, 致人輕微傷,
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
並處罰金1000元, 管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