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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政府出策扶持住宿業提升!

今 年

長壽之鄉--浦北

將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們的家, 浦 北!

將開啟新的篇章

這是一座古老的小城

千年的滄桑在這裡留下痕跡

這是一座年輕的小城

綺麗的風光在這裡熠熠生輝

這就是“世界長壽之鄉”

浦北

一、獎勵物件

縣內新建(或重新裝修)的星級酒店(賓館)、快(便)捷酒店、特色主題酒店、特色民宿、農家賓館、家庭旅館等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場所。(以下統稱“酒店”)

二、新建(或重新裝修)的獎勵時間節點界定

從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日前新建(或重新裝修),各項設施設備安裝調試完善,且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

三、獎勵標準

(一)重新裝修的酒店獎勵標準:(評定等次後,按酒店床位數進行獎勵)

1.從2017年5月1日起重新裝修,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安裝調試完善各項設施設備,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按照附件《浦北縣內重新裝修的酒店品質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分。分三個等次獎勵。評定總分達到451-5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2500元;評定總分達到401-45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2000元;評定總分達到301-4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1500元;各等次合計的最高獎勵金額為人民幣30萬元。

2.從2017年5月1日起重新裝修,在2018年1月1日至5月1日期間安裝調試完善各項設施設備,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按照附件《浦北縣內重新裝修的酒店品質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分。評定總分達到451-5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2000元;評定總分達到401-45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1500元;評定總分達到301-4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1000元;各等次合計的最高獎勵金額為人民幣30萬元。

(二)新建酒店按國家三星級以上旅遊飯店標準進行獎勵:

按照國家三星、四星級旅遊飯店標準投資新建的酒店,從2017年5月1日起新建,在2018年5月1日前安裝調試完善各項設施設備,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在評星成功後,獎勵標準為:達國家三星級旅遊飯店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達國家四星級旅遊飯店的一次性獎勵60萬元,達國家五星級以上旅遊飯店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四、評定條件

獎勵物件須符合以下五個條件(具體以縣旅遊局牽頭制定的評估細則為准):

(一)環境整潔優美。

(二)居住舒適溫馨。

(三)餐飲衛生安全。

(四)服務優良周到。

(五)管理規範有序。

五、驗收辦法

(一)酒店業主經自行評估認定符合獎勵標準的,持有關證明材料(主要有營業執照以及能夠反映符合上述五個獎勵評定條件的佐證材料等),分別於2018年1月5日和2018年5月15日前向縣旅遊局提出書面申請。

(二)縣旅遊局在收到酒店業主書面申請後,牽頭組織縣工商、商務、財政、消防、公安、環保、市政、安監、食藥監、衛生防疫、物價等部門和所在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組成評估驗收組,通過現場核驗及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聯合評估驗收,對符合條件的將驗收結果和獎勵事項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後,按設定標準獎勵給酒店。獎勵資金從浦北縣2017年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六、監督管理

(一)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酒店業主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將收回已享受的獎勵資金。觸犯法律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獎勵辦法實施情況同時接受縣審計部門的監督。

(三)申報業主在2017年期間發生旅遊安全事故和重大惡性投訴的,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受理申請獎勵評定。

(四)申報企業(業主)應積極配合旅遊行業管理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積極參加縣旅遊局、縣人社局等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自覺提高接待服務水準。

七、其他

(一)具體實施方案以《關於加快提升浦北縣住宿業接待能力實施方案》(浦政辦發〔2017〕51 號文件)為准。

(二)本方案所設獎項與欽州市的相關獎勵辦法有重複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方式進行獎勵(即不重複獎勵)。

(三)本方案由縣旅遊局負責解釋,諮詢電話:0777-8310693。

一、獎勵物件

縣內新建(或重新裝修)的星級酒店(賓館)、快(便)捷酒店、特色主題酒店、特色民宿、農家賓館、家庭旅館等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場所。(以下統稱“酒店”)

二、新建(或重新裝修)的獎勵時間節點界定

從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日前新建(或重新裝修),各項設施設備安裝調試完善,且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

三、獎勵標準

(一)重新裝修的酒店獎勵標準:(評定等次後,按酒店床位數進行獎勵)

1.從2017年5月1日起重新裝修,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安裝調試完善各項設施設備,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按照附件《浦北縣內重新裝修的酒店品質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分。分三個等次獎勵。評定總分達到451-5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2500元;評定總分達到401-45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2000元;評定總分達到301-4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1500元;各等次合計的最高獎勵金額為人民幣30萬元。

2.從2017年5月1日起重新裝修,在2018年1月1日至5月1日期間安裝調試完善各項設施設備,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按照附件《浦北縣內重新裝修的酒店品質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分。評定總分達到451-5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2000元;評定總分達到401-45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1500元;評定總分達到301-400分的,每個床位獎勵1000元;各等次合計的最高獎勵金額為人民幣30萬元。

(二)新建酒店按國家三星級以上旅遊飯店標準進行獎勵:

按照國家三星、四星級旅遊飯店標準投資新建的酒店,從2017年5月1日起新建,在2018年5月1日前安裝調試完善各項設施設備,正式對外營業用於旅遊接待服務的酒店,在評星成功後,獎勵標準為:達國家三星級旅遊飯店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達國家四星級旅遊飯店的一次性獎勵60萬元,達國家五星級以上旅遊飯店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四、評定條件

獎勵物件須符合以下五個條件(具體以縣旅遊局牽頭制定的評估細則為准):

(一)環境整潔優美。

(二)居住舒適溫馨。

(三)餐飲衛生安全。

(四)服務優良周到。

(五)管理規範有序。

五、驗收辦法

(一)酒店業主經自行評估認定符合獎勵標準的,持有關證明材料(主要有營業執照以及能夠反映符合上述五個獎勵評定條件的佐證材料等),分別於2018年1月5日和2018年5月15日前向縣旅遊局提出書面申請。

(二)縣旅遊局在收到酒店業主書面申請後,牽頭組織縣工商、商務、財政、消防、公安、環保、市政、安監、食藥監、衛生防疫、物價等部門和所在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組成評估驗收組,通過現場核驗及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聯合評估驗收,對符合條件的將驗收結果和獎勵事項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後,按設定標準獎勵給酒店。獎勵資金從浦北縣2017年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六、監督管理

(一)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酒店業主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將收回已享受的獎勵資金。觸犯法律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獎勵辦法實施情況同時接受縣審計部門的監督。

(三)申報業主在2017年期間發生旅遊安全事故和重大惡性投訴的,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受理申請獎勵評定。

(四)申報企業(業主)應積極配合旅遊行業管理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積極參加縣旅遊局、縣人社局等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自覺提高接待服務水準。

七、其他

(一)具體實施方案以《關於加快提升浦北縣住宿業接待能力實施方案》(浦政辦發〔2017〕51 號文件)為准。

(二)本方案所設獎項與欽州市的相關獎勵辦法有重複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方式進行獎勵(即不重複獎勵)。

(三)本方案由縣旅遊局負責解釋,諮詢電話:0777-831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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