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 濱州市打擊逃廢銀行債務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再傳捷報, 涉案當事人楊某主動消除1.47億不良貸款, 市公安局濱城分局依法將楊某刑事拘留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涉案當事人楊某通過提供虛假資料在某銀行騙取貸款多筆, 貸款到期後, 銀行多次催收, 楊某以各種理由拒不償還本金利息, 形成不良貸款。
1月24日, 市公安局濱城分局聯合多部門對包括楊某在內的轄區20多家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 通報企業銀行債務情況, 分析形勢, 講明法律政策。 但楊某仍不能清醒認識自身錯誤, 拒不還款, 被當場刑事拘留。
在押期間, 楊某深刻反思, 主動供述自己騙取貸款的違法犯罪事實, 積極償還貸款5000萬元, 並抵押土地及其他不動產, 及時消除了1.47億元的不良貸款。 鑒於楊某後期認罪態度較好, 且及時還款消除不良, 公安機關依法將其刑事拘留措施變更為取保侯審。
警方再次提醒, 對主動停止違法犯罪行為、積極消除不良貸款的, 可依法從輕處理, 已經採取羈押措施的, 可依法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 對以各種理由拒不償還不良貸款的, 堅決依法打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