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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陝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廳屬中等職業學校, 各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陝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陝人社發〔2017〕13號)轉發你們, 請遵照執行。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7年4月11日

(陝人社發〔2017〕13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省級各部門, 各企業集團, 中央駐陝有關單位:

為提高我省企業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準, 根據《陝西省最低工資規定》, 結合我省實際, 經省政府同意, 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月,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8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80元/月,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8元/小時。

二、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 要加強對《陝西省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 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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