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廳屬中等職業學校, 各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陝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陝人社發〔2017〕13號)轉發你們, 請遵照執行。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7年4月11日
(陝人社發〔2017〕13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省級各部門, 各企業集團, 中央駐陝有關單位:
為提高我省企業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準, 根據《陝西省最低工資規定》, 結合我省實際, 經省政府同意, 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
二、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 要加強對《陝西省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 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