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宅基地不給確權?
2011年囯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聯合發佈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 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明確規定, 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 按照規定登記發證, 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2、出嫁女不能繼承宅基地房
謠言。 繼承權和出嫁以及戶口遷移等無關, 是法定的權利。 《繼承法》第九條規定, 繼承權男女平等。
3、農村宅基地可以隨意買賣
謠言。 宅基地是集體的不是個人的,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4、宅基地不讓翻蓋了?不是的, 是有條件的
誤解。 宅基地不是不能翻蓋, 是不能私自翻蓋。 需要提前申請, 並確保自己翻蓋之後完全符合宅基地建設標準, 待村裡批准後, 才可以翻建。 如果是私自翻建, 也不會給你房產證, 有時候申請不容易批下來, 這可能是大家誤解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