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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文裡丨龍灣“八分鐘”,預留城市溫情

編者按

新聞報導現象, 言論體現溫度。 從今天開始, 我們將推出《興文裡》這個小言論專欄。 說是言論, 其實是一些感悟, 甚或牢騷。

興文裡, 是溫州老城區的一條小巷, 就在溫州日報報業集團新聞大樓對過, 有很多故事。 取“興文裡”為專欄名, 是希望面對新聞裡的各種社會現象, 通過對“新聞裡子”的發掘發聲, 給這座古城的發展, 帶來一點啟示和助力。

總之, 我說你聽, 你說我聽, 只要在理, 多多關心。

給城市預留“八分鐘溫情”

作者:一見

媒體日前報導, 龍灣區人行道車輛違停預警系統正式啟用, 市民在人行道出現違停後, 只要在收到提示短信8分鐘內將車移走, 就免予處罰。

這個“上限八分鐘”的提示, 讓人倍感溫馨, 據說, 這個系統是當地綜合行政執法局自主研發的。 為了這個“溫情提示”, 我差一點就反轉了對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成見(沒有徹底反轉, 說明還有意見保留)。

說實話, 這樣的提示操作, 其實一點都不難, 在車牌與電話綁定之後的今天, 找車主有很多途徑, 如果預留8分鐘的挪車時間, 一般情形下車主都會自覺趕到。 試想, 動輒一兩百的罰款, 你真以為錢是水裡漂來的?

相比較行政執法局, 交警尋找車主應該更加便捷。

但起碼到現在為止, 交警的提示還是“你在什麼地方違章”“你去什麼地方處理”之類的居多, 不是說這樣的提示沒有必要, 但對車主來說, 這樣的提示就是催債——五次不還, 扣車拖車。 結果, 拖車、停車又產生了費用, 所謂人性執法, 就變得無從談起了。

交通違法的處理, 自然是有法可依而讓人無話可說的。 但是, 當我們看到一些協警騎著摩托、捏著獲“授權”後的罰單, 在等待駕駛員違章的時候, 當我們看到有些執法者與時間賽跑、而唯恐你不違章的時候, 我立馬會有一種道路被權力蹂躪的感覺。 這種感覺不是對違法行為的認可--他們確實影響了城市交通。 而是對執法者的執法初衷的質疑, 他們以罰單抄告後, 違法的車子依舊停在那裡, 可能造成擁堵的現狀並沒有改觀, 恰恰是這個時候, 執法者一溜煙去尋找下一個目標去了, 處罰的目的, 只能說是部分實現了。

城市道路的違停, 分不同路段有很多種處理形式, 嚴重的拖車, 一般的抄告, 抄告也有罰款數額的不同。 而目前大多數地方缺失的, 正是龍灣那種“上限八分鐘”的溫馨提示。 這種提示, 當然不是強制性的制度, 但“五次違章拖車”的霸王條款可以成為制度, 從人性化執法的角度出發, “上限8分鐘”為什麼就不能成為一項制度?

我贊成違法必究和執法必嚴, 但我更贊成人性的關懷,能體現到執法的全過程,從而給城市預留“八分鐘溫情”。基於這個意願,“上限八分鐘”應該儘快從龍灣走出來,跨越地域,跨越行業,用一個城市應有的包容、寬容來普惠民眾。

徵集令

社會發展,事關你我;你我助力,共建共用。《興文裡》欄目面向社會徵集小言論文章,歡迎社會各界向我們投稿,剖析新聞背後的啟示,反映對世事百態的看法,為溫州的發展建言獻策。

投稿信箱:2834135480@qq.com

但我更贊成人性的關懷,能體現到執法的全過程,從而給城市預留“八分鐘溫情”。基於這個意願,“上限八分鐘”應該儘快從龍灣走出來,跨越地域,跨越行業,用一個城市應有的包容、寬容來普惠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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