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芳, 30歲, 結婚五年了, 和老公在城裡有一套房, 孩子已經在上幼稚園。 家裡沒什麼太大的壓力, 我和老公也能專心工作, 趁著現在多攢點錢和發展一些人脈。
一些親戚朋友看我和老公好說話, 經常求幫忙, 孩子畢業找工作了或者想換個工作, 這些能幫的我們會幫, 幫不上我們也盡力了。
只是這種好心, 有天也成了我們的困擾。
老公的弟弟, 小叔失業了, 他沒有像老公一樣讀到大學, 高中就輟學出來, 一直在器械廠打工, 跟工人起了衝突被炒魷魚了, 婆婆來找我, 讓我們給小叔介紹個工作。
那段時間老公在出差, 這事就交給我, 他這情況不好找, 但是我還是給他介紹一個, 我們同事所在的社區在找保安, 小叔條件挺合適, 他自己也同意了, 後面我花錢請人吃了一頓飯, 人家就錄用他。
工資雖然不高, 但是工作清閒, 該有的保險都有了, 這種工作很多人爭著搶著要應聘的。
後面我事情太忙, 一直沒得問小叔情況, 半年後他西裝革履來我們家, 見老公不在, 他坐一會就走, 走時給了我一個紅包, 說感謝我當年給他介紹這份工作。
把他送走後我才拆開, 看到裡面的數目我傻了, 竟有一萬塊, 他工資一個月稅後才兩千塊錢左右,
這錢我不敢要, 趕緊給婆婆打電話問清楚, 掛完電話我才知道, 小叔早已經不在那裡做保安了, 他進去沒幾天因為經常玩手機被業主開除, 他不服找業主打架, 卻被人打得半死不活, 他就耍無賴跟人索要賠償費, 得了二十萬。
我說他怎麼突然有錢了, 原來是這樣, 太不光彩了, 而且他這麼做, 算是把我也拉進去, 人是我介紹的, 現在出了這種事, 我的信譽和面子都沒了, 以後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我再也不做了, 你們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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