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旅遊>正文

燕趙晚報:別讓“旅程取消險”忽悠消費者

所謂“旅程取消險”, 主要指投保該保險的消費者因故取消旅行行程時, 其預訂機票、酒店時已經支付的費用由保險公司依約定承擔賠付責任。 一般來說, 旅遊或外出的行程安排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如恰好有其他重要安排, 或者自己乾脆不想去了等, 都會導致消費者預訂並已經付費的機票或酒店不能使用。 此時, 退機票或房間又可能損失一大部分甚至全部費用, “旅程取消險”則成了消費者彌補損失的一大利器。 但這需要保險公司如實承擔理賠責任, 而非玩弄文字遊戲, 推脫責任忽悠消費者。

根據報導, 當消費者通過APP預訂酒店房間時, 相關頁面會推銷“因故取消險”, 並且顯示“未入住即賠90% ”等字樣。 當消費者真的取消旅行而理賠時, 又要求提供如“指定入住人身故、遭遇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嚴重受傷或罹患突發疾病, 經當地醫院醫生診斷須住院治療或不宜原定行程”“指定入住人被劫持、綁架”等證明。

毫無疑問, 推銷保險時過度熱情, 一理賠就變臉的現象有違法律法規, 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承保“旅程取消險”的保險公司, 必須在推銷保險時明確告知理賠條件, 至少應告知消費者哪些情況不承擔賠償責任, 而非以彈窗方式向消費者推銷保險, 又以勾選方式與消費者訂立包含有紛繁複雜免責條款、理賠條件的保險合同;而在消費者理賠時又抬高門檻,

以消費者根本沒見過的理賠條件或免責事由推脫責任, 讓人望而卻步。 應該說, 如果有較真的消費者訴諸法庭的話, 保險公司極有可能敗訴。

很多保險公司也知道其在與消費者訂立保險合同時存在瑕疵乃至“欺騙”行為, 應承擔理賠等法律責任。 其之所以在消費者理賠時推三阻四, 拖拖拉拉, 在於這些“耍賴”手段多能奏效, 且能獲得一定收益。 一些消費者未必精通保險業法律法規, 從而認可保險公司的拒賠事由, 即便不認可, 也不願意為了金額不多的理賠款來回折騰, 因此所省下的應賠款, 自然成了保險公司的收益。

保險行業的最基本原則是誠實守信。 作為保險公司, 必須切實踐行這一原則,

以對消費者和企業形象負責的態度對待“旅程取消險”。 在向消費者推銷時盡到如實告知和提醒義務, 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在消費者理賠時暢通管道, 少些不合理、刁難人的條條框框和程式。 監管部門也應盡到相應責任, 向店大欺客, 變臉迅速的行為說不, 這樣才能讓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障, 讓“旅程取消險”不再是“忽悠險”。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