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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超市購物天降鋼管,受傷顧客起訴超市

王女士稱, 其在超市購物時, 被收銀臺上方落下的鋼管砸傷, 頭部出血。 超市在墊付了前期治療費後, 不再支付後續治療費用。 王女士遂以公共場所管理人責任糾紛為由將超市訴至法院, 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補助等總計32772.08元。 近日, 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女士訴稱, 在超市被砸傷後, 超市工作人員陪同其前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總醫院進行診治, 經診斷為“頭外傷、頭部軟組織裂傷伴感染”。 此事剛發生時, 超市方面態度尚可, 一直陪同其治療, 也墊付了前期費用。 但後來其因此事再找超市負責經理時,

該經理態度惡劣, 拒絕當面商談, 也不再派員陪同就醫。 王女士身體一直不好, 事故發生後, 家人陪同就醫, 耽誤了工作和正常生活, 加之超市態度惡劣, 故訴至法院, 要求超市賠償。

目前,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配圖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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