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新聞網消息:2018年1月1號起, 荊州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目前, 該政策如何實施, 對荊州開發區發展又有怎樣的影響?
據瞭解, 所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是指:依法將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集中由一個行政機關行使, 原行政機關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處罰權的一種行政執法制度。 2017年5月, 荊州市政府發佈《荊州開發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管理辦法》, 決定於2018年1月1號起, 在荊州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由荊州開發區綜合執法局承接我市20個市直部門共1024項行政處罰權。
據瞭解, 荊州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是行政體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舉措, 通過由開發區綜合執法局集中行使市直部門在荊州開發區內的行政處罰權, 能夠有效避免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的問題, 進一步優化開發區的經濟發展環境。
荊州開發區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邵萬虎說:“開發區是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的先行區、示範區, 這些執法權集中以後, 有利於我們集中執法力量, 強化執法職能, 提高執法效能, 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利益。 ”
下一步, 荊州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將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完善執法制度建設, 嚴格按照許可權和程式, 文明執法、高效便民, 促進執法水準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