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心的市民發現,
交通違法時除了我們常見的記分罰款外,
居然還有這樣奇怪的罰單:
罰款0元記0分!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
罰0元、記0分的“警告”不是玩笑!
警告是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一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警告、罰款、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和行政拘留五種。 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中最輕的一種。
罰0元記0分也要處理嗎?
罰0元記0分的違法記錄必須要處理!這種違法和一般違法記錄一樣要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否則這將影響以後車駕管業務的辦理。
那麼, 哪些行為會收到“警告”罰單?
駕駛行為
1、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之外的機動車, 在高速公路上, 行駛低於規定時速10%以下的;
2.、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 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3、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下的。
行人
行人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會被警告, 處罰教育糾正後予以放行。
已批評教育了, 為何還要警告處罰?
交警現場糾違時已經批評教育, 為什麼還要警告處罰?其實警告與批評教育不同。 警告是一種行政處罰, 帶有強制性, 比批評教育更為嚴厲和規範;而批評教育是思想教育的一種常見形式, 本身不帶有強制性。
如何進行處理?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在高速公路上一般會被電子員警抓拍, 並被處以“警告”處罰後, 駕駛人一定要及時前往交警部門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處罰, 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 消除車輛的違法狀態。
2、因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被民警現場查獲, 批評教育後並現場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 予以放行的, 視為消除違法狀態, 無需再進行其他處置。
交警蜀黍有話說
不是所有的罰單,
都以記分罰款為目的。
“警告”處罰, 體現了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也是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之一。
不罰款不等於不處罰,
不罰款不等於沒違法,
不罰款不等於能任性。
希望每一位駕駛人都能文明駕駛,
少一點傷害, 多一點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