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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分戶難上加難,家裡十幾個人還不讓分戶!怎麼辦?

近年來, 國家對宅基地制度進行了多次的調整和完善, 讓宅基地變得越來越值錢了。

但是宅基地的審核也越來越嚴格了, 於是許多人就想通過分戶去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些人是為了方便以後養老, 有的是出於購房、生育、孩子教育等各種需求需要進行分戶, 但是很多人去分戶後, 卻無法辦理, 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就是很多農民朋友在想分戶時都遇見一個難題——請證明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在以前, 農民想分戶, 只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就行。

而現在還需要房產證、土地證、農村房屋產權確權登記證明等, 並且還要提供重要財產證明, 這些都不是什麼難事。 最重要的是公安部門規定必須要有獨立住址(宅基地)才能分戶, 而基層國土資源部門在戶籍分戶後才批准使用宅基地。

這你讓農民怎麼辦?

其實, 國家已經給出了解決辦法, 只是由於許多農民並不知道, 導致在分戶的路上屢屢碰壁。

根據國土資源部發佈的最新通知, 規定農民除了需要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外, 符合這三個條件的也能申請宅基地, 前提是村委會還有宅基地的指標。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

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 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 需要搬遷的。

當然了,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這幾種人申請宅基地是不會被批准的:

1、出賣或出租村內住房的;

2、原來的宅基地達到“一戶一宅”標準的;

3、未滿十八周歲的。

4、在城鎮買房並落戶城鎮戶口的;

5、獨生子女。

所以, 你只要先去申請宅基地, 等給村裡分給你宅基地後, 你就能去公安局申請分戶了。

大農圈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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