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晉都市報綜合報導
1月25日, 山西省對外發佈公告, 發佈了關於改革完善財政管理體制促進縣域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 檔顯示, 山西將從2018年起, 對襄垣縣、原平市、 介休市、侯馬市、孝義市、永濟市6個縣(市)開展深化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從財政體制上實行徹底的直接管理。 在收入方面, 試點縣(市) 與所屬市在財政管理體制上由過去的上下級關係改變為平行關 系。 市級不再參與分享試點縣(市)的財政收入, 試點縣(市)財政收 入除上劃中央和省級外全部留歸當地。
結合《國務院關於支持山 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國發 〔2017〕42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改革完善財政管理體制 促進縣域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 :
主要內容
(一)改革財政體制機制, 推動縣域經濟加快轉型發展。
1. 深化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激發縣級財政活力。
按 照“分類實施、逐步推進”的原則, 從2018年起,對襄垣縣、原平市、 介休市、侯馬市、孝義市、永濟市6個縣(市)開展深化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從財政體制上實行徹底的直接管理。
在收入方面, 試點縣(市) 與所屬市在財政管理體制上由過去的上下級關係改變為平行關 系。 市級不再參與分享試點縣(市)的財政收入, 試點縣(市)財政收 入除上劃中央和省級外全部留歸當地。
在支出方面, 改革前市級通過自身財力安排給試點縣(市)的各項配套支出仍由市級承擔;
改革後的各項新增支出,除法律法規規定外, 原則上由省與試點縣 (市)兩級負擔, 市級不再承擔對試點縣(市)新增支出。
2. 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
按照“誰的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的原則, 確定各級政府支出責任。
3. 完善專項轉移支付管理方式, 減輕縣級配套負擔。
對保留的專項轉移支付進行甄別, 屬於縣級事權的項目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
清理規範資金配套政策, 今後除按規定由省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的事項外, 不再要求縣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
省級主管部門盡可能減少審批和分配縣級專案, 資金統籌、專案管理許可權進 一步下放到縣級, 縣級承擔資金使用的主體責任, 省級側重加強監 管,管理重點轉為政策制訂、專案監督和績效評價。
加大涉農專項資金統籌整合力度, 分配給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低於該項資金平均增幅, 資金按因素法分配切塊下達,
(二)完善財政獎補措施, 激勵縣域經濟加快轉型發展。
4. 加大對綜改示範區、開發區財政獎勵力度,引領轉型發展。
2030年前,省、市財政對開發區、轉型綜改示範區稅收收入增量省市分成部分按100%獎勵,
5. 建立稅收增長獎勵扶持機制,促進新興產業發展。
2030年 前,省財政對縣級(不含開發區)新興產業、第三產業產生的稅收收 入增量省級分成部分按100%獎勵。
樹立財力向轉型發展集聚的政策導向,支援實施產業轉型升級行動。 鼓勵各市政府參照省級辦法,建立對縣級稅收增長獎勵 扶持機制。
6. 調整消化赤字財政獎勵政策,減輕轉型負擔。
以2016年上報決算反映的11個赤字縣和2個赤字市為考核物件, 2017年 -2018年兩年間, 凡實現當年收支平衡,並能夠消化以前年度赤 字的, 省財政按照消化赤字額的50%給予獎勵;
對新增赤字的市 縣, 按新增赤字額的50%扣減轉移支付, 調動基層政府消化赤字 的積極性,幫扶市縣甩掉包袱、輕裝上陣,騰出更多財力促進轉型發展。
(三)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助力縣域經濟加快轉型發展。
7. 加大省對縣級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縮小縣域財力差距。
穩步擴大省對縣級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強化省對縣級均衡性轉移支付保基本、兜底線職能作用,省級財政全面、真實、科學核定 縣級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以及支持國企國資改革等重點支出需求,據實測算縣級財力缺口,並對當年存在財力缺口的縣予以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
縣級財政要統籌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確保行政事業人員基本工資發放、基層政府正常運轉、國企國資改革以及基本民生支出需要,為經濟轉型奠定堅實基礎、解決後顧 之憂,在此基礎上統籌財力加大對轉型發展的財政投入力度。
8. 加大對資源枯竭城市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快縣域轉型步伐。
認真研究縣域產業發展現狀,加快建立縣域產業衰退評估體系和縣域採煤沉陷區治理成本負擔評估體系,積極爭取中央加大對我省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力度,將主導產業衰退嚴重的縣以及收支矛盾突出、財力困難的採煤沉陷區納入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補助範圍。
9. 加大生態轉移支付補助力度,引導轉變縣域發展方式。
逐步 加大省對縣級生態轉移支付規模,加大對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最大程度發揮轉移支付的政策導向作用,引導市縣政府增強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意識,推動縣級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
10. 加大財力性轉移支付向貧困縣的傾斜力度,補齊縣域發 展短板。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9日
往期精彩:
編輯:延晉偉
調動基層政府消化赤字 的積極性,幫扶市縣甩掉包袱、輕裝上陣,騰出更多財力促進轉型發展。(三)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助力縣域經濟加快轉型發展。
7. 加大省對縣級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縮小縣域財力差距。
穩步擴大省對縣級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強化省對縣級均衡性轉移支付保基本、兜底線職能作用,省級財政全面、真實、科學核定 縣級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以及支持國企國資改革等重點支出需求,據實測算縣級財力缺口,並對當年存在財力缺口的縣予以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
縣級財政要統籌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確保行政事業人員基本工資發放、基層政府正常運轉、國企國資改革以及基本民生支出需要,為經濟轉型奠定堅實基礎、解決後顧 之憂,在此基礎上統籌財力加大對轉型發展的財政投入力度。
8. 加大對資源枯竭城市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快縣域轉型步伐。
認真研究縣域產業發展現狀,加快建立縣域產業衰退評估體系和縣域採煤沉陷區治理成本負擔評估體系,積極爭取中央加大對我省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力度,將主導產業衰退嚴重的縣以及收支矛盾突出、財力困難的採煤沉陷區納入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補助範圍。
9. 加大生態轉移支付補助力度,引導轉變縣域發展方式。
逐步 加大省對縣級生態轉移支付規模,加大對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最大程度發揮轉移支付的政策導向作用,引導市縣政府增強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意識,推動縣級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
10. 加大財力性轉移支付向貧困縣的傾斜力度,補齊縣域發 展短板。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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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延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