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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報車險不能想當然

春節前夕, 車輛出行增多, 車在異地出險後定損也是很有講究的。 目前, 有兩種定損方式可供選擇:出險地就近定損和回保單所在地定損。 就地定損是異地出險車輛較為常見的定損方式, 由受理報案的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損工作。 專家提醒, 選擇回保單所在地定損, 必須事先報案並征得保險公司的同意, 否則很可能被保險公司視為錯過報案期限處理;此外, 並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採取這種定損方式, 若事故損失較大或發生人員傷亡, 車輛必須在當地完成查勘。

另外, 專家提醒, 原本較為簡單的事故車維修,

在異地出險的情況下也需要重新被重視起來。 不少車主出險後, 在沒有經過定損前, 就選擇先修理, 往往無法得到保險理賠。 在車損不影響正常行駛功能的前提下, 並不推薦車主就地維修。 因汽車維修品質難以保證, 一旦需要重複修理, 車主可能需要往返兩地。

最後, 理賠款問題。 領取賠款也有就地申請領取、回保單所在地領取兩種方式。 據瞭解, 絕大多數車主為不影響行程都選擇後者。 按照車險全國通賠規則, 車主回到承保地後, 可以憑藉理賠材料到分公司索賠, 若車主急需這筆賠款, 也可以申請在出險地領取賠款, 但必須屬於快速理賠範圍。

值得提醒的是, 很多車主為了避免麻煩, 發生事故後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繫,

就將理賠全權委託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 這樣做雖然挺簡單, 但也存在不小的風險。 一些規模小、資質差的修理廠往往利用客戶的信任, 用便宜的零部件為客戶修理, 以高價的零部件向保險公司索賠, 這樣修理廠就可以獲取不同零部件之間的差價。 這樣做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 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 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的記錄。 就算沒有被保險公司發現, 在續保時車主也會由於事故記錄增多, 而得不到費率上的優惠。

(責編:趙雲堃(實習生)、魏炳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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