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育並舉, 推進立德樹人工作。 一是抓實傳統教育, 通過開展經典誦讀活動, 注重經典學習的校本化和常態化。 二是抓實家庭教育, 通過傳家訓、樹家風、立家規, 建立家庭教育氛圍, 舉辦家長學校, 引領家庭教育。 三是抓實社會教育, 加強社會實踐基地建設, 與派出所、醫院等單位合作, 在教育實踐中心開設以科普教育、藝術教育、生活教育等三大教育主題為主的室內外活動項目, 保證學生在每學期至少參加一次綜合實踐活動, 並把活動情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價。
二是搭建平臺, 優化立德樹人環境。
三是加強聯動, 增強立德樹人力量。 落實班級學校德育工作向學校月彙報制度, 並將其納入到德育考核體系中。 設立教師媽媽隊伍, 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愛和保護。 聘請派出所指導員為學校的法制副校長, 加強對師生的法制教育。 完善四級德育隊伍體系, 通過校長—德育處—班主任—科任教師的四級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