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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被黨內嚴重警告後,蚌埠這名幹部反而變本加厲……

群眾

紀檢幹部

收到!立即組成調查組對問題線索進行核實

【群眾舉報】

2017年8月, 群眾舉報五河縣頭鋪鎮花園村原黨支部書記賈軍長接受他人安排的旅遊、大操大辦子女喜宴等問題。 五河縣紀委立即組成調查組對問題線索進行核實。

【情況調查】

1999年起, 賈軍長便開始主持頭鋪鎮花園村工作, 年輕有為的他曾在工作中取得過不少優異成績, 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地位的穩固, 賈軍長卻逐漸放鬆了對自身的要求,

2013年8月, 賈軍長就曾因工作失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該受到警醒的他對組織上的教育未能入腦入心, 還一錯再錯、變本加厲, 最終走上嚴重違紀的道路。

2010年秋, 賈軍長等村幹部受到私企老闆宋某邀請, 到江西省星子縣、廬山、鄱陽湖等地遊玩三日, 在享樂主義的作用下, 賈軍長等人欣然赴約, 期間的交通、食宿、景點門票等費用全由宋某支付。 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臺之後, 賈軍長仍然肆意妄為毫不顧忌, 屢屢破紀:2015年1月, 為次子賈東風操辦結婚喜宴, 違規邀請17名鎮、村幹部參加, 違規收受禮金3400元;2015年底, 賈軍長次子賈東風為女兒操辦出生12天喜宴, 違規邀請23名鎮、村幹部參加, 違規收受禮金2400元;2017年1月,

賈軍長長子賈四洋為兒子舉辦滿月酒, 違規邀請5名村幹部參加, 違規收受禮金1000元。

此外, 還縱容其子侵佔村集體資產。 根據五河縣有關規定, 高速公路取土坑由各鄉鎮統一管理、統一發包, 所得收益全部歸所在村集體所有。 2014年4月, 頭鋪鎮組織對該鎮境內三個高速公路取土坑使用權進行公開拍租,

其中, 位於花園村和馮劉村境內的114畝取土坑, 因交通、管理不便而無人競價流標。 之後, 在未經鎮、村研究同意也未簽訂承包協定的情況下, 賈軍長的長子賈四洋於2015至2016年間私自佔用該取土坑進行水產養殖, 且分文未繳。 對此, 作為村書記的賈軍長對其子的違規行為卻置若罔聞。

【處理情況】

2017年10月25日, 經五河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鑒於賈軍長違反廉潔紀律, 接受私企老闆安排的旅遊、對其子賈四洋私自佔用村集體高速公路取土坑的行為未予糾正、且大操大辦子女喜宴, 並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給予賈軍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並收繳其違紀所得。

【違紀者說】

賈軍長在又一次接到處分的那一刻,

方感後悔:“為了一己之私, 我把黨的紀律置之腦後, 從接受他人安排的旅遊, 到縱容姑息子女違規行為, 再到大操大辦子女喜宴, 在違紀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我愧對組織……”

執紀者說

賈軍長作為村書記, 本應帶頭遵守作風建設規定, 當好廉潔自律的表率, 然而他卻頂風違紀、我行我素, 頻繁違反黨規黨紀以謀取私利。 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持之以恆正風肅紀, 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通過加大明察暗訪力度, 拓寬問題線索管道, 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同時要加強警示教育, 引導黨員幹部真正將廉潔紀律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五河縣紀委、縣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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