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 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所規範化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誠信執業水準, 1月23日下午,
會上, 通報了2017年日常監督管理過程中全市各基層法律服務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並對2018年度基層法律服務所年度檢查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註冊工作進行了部署, 要求各所早抓緊、早落實, 對照年度檢查的內容和要求, 結合各自存在的不足進行自查自糾, 整改完成後逐所申報檢查, 經逐一檢查通過後才可進入年度檢查和註冊的手續辦理程式。
同時, 組織全體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共同學習了司法部新修訂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對修訂後的重點內容及變化進行瞭解讀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