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2018-01-2517:00:30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王克安)去年夏天, 河南鄭州一男士進入住宅樓電梯, 看到鄰居老人在電梯內吸煙, 於是言語勸阻。 勸阻者離開後, 老人心臟病突發猝死, 家屬將勸阻者訴上法庭, 索賠40余萬元。 一審法院雖然裁定勸阻與老人猝死並無因果關係, 勸阻吸煙者沒有過錯, 但仍判決其向死者家屬補償1.5萬元。
這一案件經媒體曝光後立即在網路引起熱議, 被稱為“電梯勸阻吸煙案”。 1月23日, 河南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二審結果, 認定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因此撤銷一審判決,
一槌定音, 鄭州中院對“電梯勸阻吸煙案”的二審交出了法律和民意的雙重滿意答卷。
無論一審還是二審, 都強調醫生並無過錯, 其最重要的依據是鄭州早有的規定:“市區各類公共交通工具、電梯間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公民有權制止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的吸煙者吸煙。 ”這句話中的“禁止”二字, 是此案最具有決定性的一個關鍵字。
這一結果對正在全國人大網站公開徵求意見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目前《草案》中關於煙草危害的第三十三條稱:“公共場所控制吸煙,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控制”和“禁止”, 一詞之差, 天壤之別。
法律條文應該盡可能明確哪些是禁止的,
科學實驗已經證明, 防止接觸二手煙, 需要在特定空間完全禁止吸煙。 任何其他方法, 包括通風、空氣過濾和劃定吸煙區或設立吸煙室的做法, 都是無效的。
正因為鄭州有電梯內禁止吸煙的明確規定, 所以勸阻他人吸煙的行為符合法律要求,
這絕非文字遊戲。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是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其內容應該全面, 其條款應該清晰, 這樣才能真正做到保護公民的健康權益不受侵害, 也才能以法律來推動和保障健康中國戰略的實施。 面對中國的3億多吸煙者和7億多二手煙受害者, 為了實現2030年達到成人吸煙率降低到20%以下的目標,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相關條款明確表述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影響。
(王克安, 國內知名控煙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