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 在江陰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件, 手段極其惡劣。 嫌棄人周某某在嫖宿被害人後, 將其殘忍殺害。
經初步查明:2018年1月,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嫖宿被害人柏某某, 在賓館內將藥品溶於綠茶後讓柏某某喝下, 但因未有藥效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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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周某某攜帶刀具到柏某某住處將其殺害,
並在離開現場時拿走柏某某錢包、房門鑰匙和相關作案工具。
後通過柏某某的微信轉帳的方式非法獲取人民幣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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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江陰市檢察院偵監科派員提前介入這起搶劫殺人案件, 引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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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監幹警在聽取公安機關案件彙報後對該案提出三方面意見:一是及時固定該案的證據, 讓犯罪嫌疑人及時辨認作案工具;二是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
(本期編輯: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