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公報指出,堅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 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把懲治基層腐敗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涉黑“保護傘”。 緊盯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辦力度,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後一公里”。 (法制日報2018年1月24 日: 懲治基層腐敗須剷除哪些毒瘤)
文中,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偉認為,基層腐敗特別是發生在農村地區的腐敗,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提到“個別基層幹部存在對公共財產貪腐、挪用、私分等行為,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在於,一些地方在基層治理工作中對群眾的關懷不到位,導致村一級甚至鄉鎮一級的權力與黑惡勢力勾結、權力與金錢勾結。
這一組組資料駭人聽聞, 觸目驚心, 微腐敗何以如此氾濫倡狂, 大行其道, 它對我們的基層法治建設破壞力到底有多大?筆者認為, “微腐敗”雖小, 關係人心向背;基層雖低, 事關執政之基。 “微腐敗”大多發生在群眾身邊, 它損害的是群眾切身利益, 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党的信任。
“千里之堤, 潰於蟻穴”, “微腐敗”既是“大腐敗”的開端, 更是腐蝕墮落的溫床。 對“微腐敗”姑息縱容, 就會產生“一窗不補, 百窗必破”的“破窗效應”;黨員幹部就會競相仿效, 潛規則、不正之風就會大行其道,
基層治, 則國治;基層安, 則百姓安。 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微腐敗”的巨大危害, 以重典治亂的決心、刮骨療毒的勇氣、燕子壘窩的韌勁與微腐敗做堅決的鬥爭。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那樣:“只要我們管黨治黨不放鬆、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手軟, 就一定能贏得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鬥爭!(成都市溫江區 曾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