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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密野生動物“保護網” 森林公安在行動

收繳的國家二級野生植物金毛狗。

開展林業執法宣傳。

放生野生動物。

在圍龍鎮龍湖村, 一片翠綠的竹林隱蔽下, 幾根長長的竹竿支起了幾張龐大的絲網, 鳥兒在飛過此處時, 一旦翅膀捲入網眼中, 便很難逃脫……近日, 區森林公安大隊在巡查中查獲並銷毀了數處人為設置的捕鳥裝置, 嚴厲打擊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 保護和諧美好的生態環境。

“這類捕鳥裝置是不法分子用來捕獲鳥類的比較常見的一種設備。 ”區森林公安局局長楊生勇介紹, 臨近春節, 不少外出打工者返鄉, 閑來無事便在農村老家等樹林集中地支網捕獲鳥類。 除了捕鳥外, 還有人設置圈套陷阱, 用來捕獲野雞、野兔等野生動物。 這些裝置除了對野生動物造成傷害,

破壞生態外, 行人一旦不小心觸碰, 也極有可能受到傷害。

楊生勇說, 野生鳥類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 更是維持生態整體平衡的重要“成員”, 我們應該愛惜保護野生鳥類。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肆意狩獵, 否則將觸犯刑法。

楊生勇告訴記者, 去年3月, 我區便破獲了一起“捕鳥”案。 一位四川籍男子曾某來到我區平灘鎮百合街, 採用張網捕捉的方法從事捕鳥活動。 很快, 大量的野生鳥類撞進了曾某布下的“天羅地網”, 正當他在清點“勞動成果”時, 沒成想, 數十隻野生鳥的尖叫聲驚動了周邊村民, 村民見此情況後立即報了警。 隨即, 曾某被聞訊趕來的森林公安民警逮個正著。

據民警清點, 曾某通過張網誘捕的方式, 獵捕了“偷倉鳥”78只。 經鑒定, 曾某捕獲的“偷倉鳥”均為白腰文鳥, 屬於《重慶市保護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三有動物”。

法院經審理認為, 曾某的行為已構成了非法狩獵罪, 根據相關規定, 曾某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沒收所用的捕鳥網、鳥籠子, 並對曾某違法所得的78只“偷倉鳥”予以追繳。

記者瞭解到, 自去年起, 森林公安辦理野生動物行政案件2起, 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起, 野生植物刑事案件1起。 共救助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5只, 其中, 鼬獾2只, 豹貓1只, 蒼鷺和葦鶼各1只;救助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3只, 其中, 貓頭鷹2只, 雀鷹1只。 2018年, 森林公安將繼續扎實抓好野生動植物保護,

嚴格林業執法, 鞏固綠化建設成果, 切實保護好全區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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