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要振興,
投入是關鍵。
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財政投入優先保障至關重要。
鄉村振興不能沒有財政真金白銀的投入,
但有了資金投入後,
如何用好用活資金卻又是一個老大難問題。
這些年來,
基層呼聲最高、反映最強烈的莫過於財政資金“多重散雜”“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
有些甚至相互“打架”,
資金使用效益不高、支農效果不明顯,
花了不少“冤枉錢”。
近年來,
中央層面開展了不少涉農資金整合試點,
但從實踐看,
只靠基層搞整合、只在資金層面搞整合,
體制機制“壁壘”不少,
部門利益“暗礁”不少,
存在較大局限性,
很難取得十足成效。
正所謂“屋漏在上,
知之在下”,
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
體制機制問題躲不過也繞不開,
必須下決心破除體制機制障礙,
建立起涉農資金整合長效機制。
為此,
2017年底國務院印發實施《關於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
明確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作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加強財政支農政策頂層設計,
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
優化支農投入供給結構。
這順應了基層從源頭改革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的呼聲,
適應了新時代農業農村發展的新要求。
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
是對財政支農資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不高問題的精准問診和對症下藥。
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形式上是對涉農資金進行集中“打捆”,
背後涉及的是涉農部門職能調整和政府涉農職能轉變。
科學合理設置涉農資金專項和任務清單,
需要同時做好部門管理職能和政府職能轉變兩個“加減法”,
明晰政府與市場之間、涉農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三個任務邊界”,
切實讓頂層設計落地生根。
一是明晰政府與市場的作用邊界,
合理設定任務清單。
歸併設置涉農資金專項和任務清單,
既是以往對交叉重複、使用分散的財政資金的清理整合,
也是對政府涉農職能的調整定位。
當前,
我國農業發展的主要矛盾發生重要變化,
需要根據新形勢新戰略的要求,
強化財政涉農投入的公共性和高品質發展導向,
優化財政支農投入供給,
切實提高財政涉農資金投資績效。
為此,
要把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與推動政府涉農職能轉變結合起來,
按照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
將符合市場經濟發展和公共財政建設要求作為重要標準,
科學合理設置涉農資金大專項和任務清單,
重點聚焦涉及國計民生重大事項、重大規劃任務、重大工程,
最大限度減少產量導向下一些投向不准、支出“越位”的任務,
強化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杆功能和財政項目的示範效應,
將更多社會資金活水和生產要素引入農業農村。
二是明晰涉農部門職能邊界,
有效劃分和管理任務清單。
涉農資金整合的根本和難點在管理體制。
長期以來,
我國財政涉農資金管理、專案管理等職責許可權劃分不清、職能交叉重疊,
涉農資金條塊分割、使用分散,
部門各做各的事、各唱各的調,
導致資金配置效率不高。
在預算編制環節設置大專項,
從源頭減少了交叉重複,
但還需要進一步理順涉農資金管理體系,
合理確定涉農部門在任務清單劃分和管理方面的職能,
形成橫向聯動合力,
實現“各炒自家菜”,
共同辦好“一桌席”。
其中,
涉農資金綜合管理部門要突出資金、規劃和任務清單管理,
強化涉農資金政策評估、涉農資金分配和績效評價等職能;行業部門要科學設置、細化分解任務清單,
強化約束性任務管理和監督。
三是明晰中央和地方權責邊界,
高效實施任務清單。
涉農資金任務清單設定將頂層設計與賦權地方相結合,
區分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
實行差別化管理,
地方擁有了相機施策和統籌資金的自主權,
“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的障礙清除了,
主動作為的積極性必然會更高。
但是,
任務清單對地方究竟能有多大的激勵效果,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的邊界確定得是否合理。
如果指導性任務過少,
或與之相匹配的資金過少,
地方自主統籌空間過小,
任務清單實施的效果將會大大折扣。
確定約束性任務,
要突出全域性、公益性和基礎性,
聚焦國家重大行動、重大計畫、重大改革等重大任務和重大建設專案,
其他任務應儘量納入指導性任務範疇,確保中央宏觀政策調控和地方自主統籌的平衡。
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是一項管全域、管根本、管長遠的重要制度創新。確保涉農資金統籌出實效、出長效,還要健全任務清單調整優化和退出機制,在保持大專項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增強任務清單的靈活性和包容性,適時將已經到期、不合理的政策移出任務清單,及時將黨中央、國務院的新要求、新政策納入任務清單。同時,要同步搞好涉農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強資金監管和績效評估,建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激勵約束機制,確保任務清單有效實施,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作:塗聖偉 單位: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
其他任務應儘量納入指導性任務範疇,確保中央宏觀政策調控和地方自主統籌的平衡。
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是一項管全域、管根本、管長遠的重要制度創新。確保涉農資金統籌出實效、出長效,還要健全任務清單調整優化和退出機制,在保持大專項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增強任務清單的靈活性和包容性,適時將已經到期、不合理的政策移出任務清單,及時將黨中央、國務院的新要求、新政策納入任務清單。同時,要同步搞好涉農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強資金監管和績效評估,建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激勵約束機制,確保任務清單有效實施,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作:塗聖偉 單位: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