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全省統一組織實施中考工作的通知
閩教基〔2016〕58號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 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
為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政〔2016〕20號), 統籌推進初中課程教學和考試評價改革, 引導學校加強內涵建設, 全面提高教學品質, 經研究, 決定2017年起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中考(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全省統一中考是根據國家普通初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實施, 作為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 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教學品質,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一項重要考試制度。 全省統一中考實行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按照教育部要求, 在總體保持我省現行中考制度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 確定初中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 下同)、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等10個科目全部列入中考範圍。 物理、化學、生物另設實驗操作考查。
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9個科目實行省級統一命題考試。 體育與健康測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 由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 下同)組織命題測試或考查。
二、考試內容
教育部義務教育學科課程標準作為全省統一中考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為便於各地和學校組織實施, 按照國家課標, 統籌中考“兩考合一”定位, 結合我省實際, 省教育廳制定出臺《福建省初中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
三、考試方式
省級統考科目全部實行書面閉卷筆試形式。 各科考試時長、卷面滿分分值分別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鐘、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鐘、100分;歷史、地理、生物各60分鐘、100分;化學45分鐘、75分。 市級組織測試或考查科目(專案)的形式和時長由設區市自行確定。
四、時間安排
省級統考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 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順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7科安排在九年級學年末, 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級學年末。
五、評卷招生
省級統考科目實行電腦網上評卷。 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制定中考試卷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 以及網上評卷有關工作要求。 具體的評卷工作由設區市負責組織實施, 各地要制定評卷工作實施細則, 省教育考試院加強評卷工作過程指導和品質監控, 確保評卷工作客觀公正。
2017-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必須覆蓋全部10個科目, 各科考試成績使用及具體折算方式等招生政策由設區市自行確定。 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實行市域範圍內統一招生錄取機制, 逐步實現各縣(市、區)招生政策協調一致。
各設區市應在考後一個月內向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報送中考相關資料, 兩個月內報送中招相關資料。 省教育考試院、教研室研製全省中考評價分析報告, 指導教學。
六、組織管理
1.加強組織領導。 我省中考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統籌管理, 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 省教研部門負責學科教學指導。 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 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基礎教育發展的形勢和深化改革大局, 準確把握初中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 明確部門職責, 落實各項具體任務, 確保全省中考改革的順利實施。 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中考中招工作納入福州市統一管理。
2.嚴格考試管理。省級統考科目必須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各市、縣(區)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範考試程式,並按要求加強考試、評卷及招生管理,確保中考工作有序進行。
3.健全考試誠信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和學校要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切實加強考試誠信教育。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考試安全保密制度,嚴肅考風考紀,發現違規舞弊行為,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七、其他事項
1.鑒於目前部分設區市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為便於學校、學生複習備考,2017年上述2科省級提供開卷、閉卷兩套試題,由各設區市自行選擇。2018年起省級統考科目全部實行閉卷考試。
2.鑒於2017屆畢業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學業水準考試,該屆畢業生只參加語文等7個科目的省級統考,地理、生物考試仍使用2016年設區市統考成績。2018屆畢業生起,9門文化考試科目全部實行省級統考。
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中考中招工作納入福州市統一管理。2.嚴格考試管理。省級統考科目必須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各市、縣(區)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範考試程式,並按要求加強考試、評卷及招生管理,確保中考工作有序進行。
3.健全考試誠信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和學校要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切實加強考試誠信教育。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考試安全保密制度,嚴肅考風考紀,發現違規舞弊行為,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七、其他事項
1.鑒於目前部分設區市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為便於學校、學生複習備考,2017年上述2科省級提供開卷、閉卷兩套試題,由各設區市自行選擇。2018年起省級統考科目全部實行閉卷考試。
2.鑒於2017屆畢業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學業水準考試,該屆畢業生只參加語文等7個科目的省級統考,地理、生物考試仍使用2016年設區市統考成績。2018屆畢業生起,9門文化考試科目全部實行省級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