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每次一到節假日, 情侶就容易吵架。
情人節時, 女人會因為男人不送禮物而生氣吵鬧, 過年時, 會因為回誰家過年, 給父母買什麼東西, 花多少錢而吵架。
今年情人節和過年趕到一起了, 自然吵架的概率也指數飆升。
年還沒到呢, 已經有一小波人因為吵架而分道揚鑣, 另有一大波人雖然沒有因為大吵大鬧而分手, 但是委屈滿腹, 對感情失望至極, 甚至選擇冷戰, 心情比漫天大雪還冷。
吵架, 似乎是情侶之間躲不開的話題, 不但節假日吵, 任何一個話題都可能吵起來。
阿芳就是因為過年的事兒, 跟男朋友鬧崩了。
她和男友同在廣州工作, 談戀愛已經談了三年了, 彼此都很想把對方帶回家, 給父母一個交待。
感情走到這一步, 按理說是好事兒, 很快就可以結成正果了。
阿芳很早就開始在網上買票, 又是下載搶票軟體, 又是熬夜蹲守。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這回可以給男朋友一個驚喜了, 沒想到, 男朋友聽說了, 沒有驚喜, 只有驚嚇, 開口就責怪她:我已經跟我父母說好了, 今年過年你到我們家, 你趕緊把票退了!
阿芳一聽就很不爽, 這事兒你跟我商量了嗎?憑什麼就到你家啊?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 難道讓他們孤零零地過年?
男朋友理直氣壯:你都快成我媳婦了, 到我家過年不是應該的嗎?
阿芳氣結:你都快成我老公了, 到我家過年委屈你了嗎?
兩個人就為這事兒吵得不可開交。 其實阿芳也知道, 兩家離得遠, 一年回兩個家不太可能, 一定有一方父母是要獨自過年的。 但是她不能接受男朋友的態度, 男朋友就覺得回他家過年天經地義, 強硬地要求回他家,
如果結婚, 可以想像, 每個節假日兩個人都會為這事兒吵架。
所以阿芳不打算讓步, 男友也不讓步, 兩個人吵了有史以來最凶的一次架, 還冷戰了一周。
這一周, 男友沒有任何表示, 偶爾說幾句話, 言語中也是抱怨阿芳不懂得體貼, 一點都不懂事。
這件事讓阿芳徹底明白, 她和男友在這件事上永遠達不成一致意見。 而她不想每個節假日都回婆家, 把自己父母晾在一邊不管。
那就只有一條路了:分手。
本來想過個團圓年, 想不到最後只能她一個人坐車回家。 當然寒心, 也傷心, 好在, 兩個人還沒有結婚, 沒有太多的牽絆, 這個手分得並不會傷筋動骨。
幾年前我認識一個合租的女孩, 叫小蔓。 她有一個相戀八年的男朋友, 兩個人是校園戀情, 看上去似乎特別美好。
而事實上, 兩個人經常吵架。 有好幾次, 小蔓都在我這蹭飯, 不願回她的房間。
她說, 回去他們兩個人就會吵架, 所以乾脆避開, 等大家氣都消了再回家, 這時候不會吵架。
有一次, 說到生育的問題, 她說:我男朋友特別重男輕女, 他們整個家族的人都這樣, 如果我們結婚, 肯定是要生男孩的, 不生出男孩他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這話讓我太驚訝了, 都什麼年代了, 還有這樣的人?關鍵是, 小蔓居然能忍?
我問她準備怎麼辦。 她說:不想那麼多, 走一步看一步吧, 反正現在還沒結婚。
所以這麼大的問題, 小蔓從來沒有跟男友正式地談過, 每次都只是逃避, 不提。 因為她知道, 只要一提這件事, 她要麼絕對服從, 要麼兩個人就會大吵一架。
她不想跟男朋友吵架, 害怕把感情吵沒了, 所以乾脆不提這茬兒。
今年他們準備結婚, 因為小蔓意外懷孕了。
結婚之前, 男朋友做了一件事:帶著小蔓到一個小診所檢查胎兒性別。
是女孩,已經四個月了。
男朋友讓小蔓打掉,小蔓不肯,兩個人爆發了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爭吵,誰都不肯讓步。
最後的結果,以分手收場,男朋友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孩子不是男孩,而小蔓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打掉四個月的孩子。
小蔓懷著身孕,連家都不敢回,她在微信上跟我說:如果我早點跟他吵架,早點分手,也不會像現在這麼被動。
幾乎每一對情侶都吵過架,但是幾乎每個人都認為吵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總會想辦法不吵或少吵,或吵得不那麼激烈。
有時候為了不吵架,乾脆委屈自己,不擺明自己的立場。哪怕明明不贊成對方的想法,也用不理會來應對。
就是為了不吵架。
可是有些架早晚要吵的,一個人不可能一直委屈自己遷就對方,當某一天你無法遷就的時候,那一架還是免不了要吵,你還是得承擔相應的後果。
所以有些架,越早吵越好,吵得越凶越好。
早點吵架至少有兩個好處:
第一,明白兩個人的底線到底在哪裡,能不能磨合,不大吵一架,把自己的觀點全部擺出來,這件事情就會一直撲朔迷離。
第二,如果真的三觀不合,早點分手總比晚分損失要小。
而那些明明不認同對方觀點,卻忍著不肯吵架的人,也至少有兩個壞處:
第一,你會委屈,沒有安全感,覺得自己付出很多犧牲很多,而且對方也不知道你的真實想法,所以即使能改也沒辦法改。
第二,問題會越積越多,越晚分手損失越大。
不合適的兩個人,即使都憋著不吵架,早晚有一天還是會發現兩個人不合適,還是要吵,還是要分。
與其如此,不如別憋著,有問題早點吵,吵得凶一點,把兩個人的想法都掏出來。如果彼此都能接受,還能繼續在一起,如果彼此都不能接受,那就早點分手,免得在錯誤的人身上浪費時間。
我知道很多人害怕吵架,總害怕吵一架,感情就沒了,但容易丟的感情,即使不吵架,早晚也還是得丟。
所以,如果你跟對方有需要吵的架,那就早點吵,狠狠地吵,不用委屈自己。如果這樣吵過之後,你們還能接受彼此,那就說明,你們至少是合適的,你們之間不會有太大的分歧。
這才是一段感情能夠長久走下去的必要條件。
是女孩,已經四個月了。
男朋友讓小蔓打掉,小蔓不肯,兩個人爆發了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爭吵,誰都不肯讓步。
最後的結果,以分手收場,男朋友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孩子不是男孩,而小蔓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打掉四個月的孩子。
小蔓懷著身孕,連家都不敢回,她在微信上跟我說:如果我早點跟他吵架,早點分手,也不會像現在這麼被動。
幾乎每一對情侶都吵過架,但是幾乎每個人都認為吵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總會想辦法不吵或少吵,或吵得不那麼激烈。
有時候為了不吵架,乾脆委屈自己,不擺明自己的立場。哪怕明明不贊成對方的想法,也用不理會來應對。
就是為了不吵架。
可是有些架早晚要吵的,一個人不可能一直委屈自己遷就對方,當某一天你無法遷就的時候,那一架還是免不了要吵,你還是得承擔相應的後果。
所以有些架,越早吵越好,吵得越凶越好。
早點吵架至少有兩個好處:
第一,明白兩個人的底線到底在哪裡,能不能磨合,不大吵一架,把自己的觀點全部擺出來,這件事情就會一直撲朔迷離。
第二,如果真的三觀不合,早點分手總比晚分損失要小。
而那些明明不認同對方觀點,卻忍著不肯吵架的人,也至少有兩個壞處:
第一,你會委屈,沒有安全感,覺得自己付出很多犧牲很多,而且對方也不知道你的真實想法,所以即使能改也沒辦法改。
第二,問題會越積越多,越晚分手損失越大。
不合適的兩個人,即使都憋著不吵架,早晚有一天還是會發現兩個人不合適,還是要吵,還是要分。
與其如此,不如別憋著,有問題早點吵,吵得凶一點,把兩個人的想法都掏出來。如果彼此都能接受,還能繼續在一起,如果彼此都不能接受,那就早點分手,免得在錯誤的人身上浪費時間。
我知道很多人害怕吵架,總害怕吵一架,感情就沒了,但容易丟的感情,即使不吵架,早晚也還是得丟。
所以,如果你跟對方有需要吵的架,那就早點吵,狠狠地吵,不用委屈自己。如果這樣吵過之後,你們還能接受彼此,那就說明,你們至少是合適的,你們之間不會有太大的分歧。
這才是一段感情能夠長久走下去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