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百元付費課程只賣六元 “知識賤賣”背後的這條黑色產業鏈羅胖知道嗎?

知識付費快速發展 總體規模達500億元

“知識就是財富”是耳熟能詳的一句經典格言。 知識付費, 就是把知識變成產品或服務, 以實現商業價值。

時至今日,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 移動支付的普及, 用戶對於知識的付費意願和消費觀正在發生轉變, 從不願付費到願意對顯著高品質、服務更好的類似產品付費。 目前知識付費呈現高速發展趨勢, 各大付費平臺如雨後春筍, 擁有知識已不再僅僅是被描述為學富五車或滿腹經綸, 而是成為了真正的財富源泉。

近日, 《2017年新聞出版業互聯網發展報告》預計,2017年國內知識付費的總體規模有望達500億元,線民為內容買單的消費習慣正在養成,知識付費的風口也將越來越大。

風口越來越大, 不法分子也盯上了這一塊大蛋糕, 記者發現, 淘寶、微信、QQ群等平臺上, 出現了大量知識付費產品被低價出售的情況。

賣家提供的購前必讀

課程在平臺售價198元 網站截圖

成本門檻幾乎為零 已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

這些販賣者為何擁有這麼多的付費內容資源, 而且還以如此低的價格出售呢?

通過記者與販賣者的攀談, 記者瞭解到, 這些都是通過“眾籌”的方式實現的。

聊天截圖

隨後記者搜索“付費眾籌”字樣, 果然發現了不少這樣的眾籌群。

目前存在大量付費眾籌群

“眾籌”的名義使盜版黑產成本門檻幾乎為零, 從而吸引大量網賺人員, 已經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 這些付費課程大多來自資源交流社區的分享或交易,

而且這部分開支一般會以“眾籌”的名義, 由最早一批用戶分擔。 而後, 不法分子再通過各類網路管道去賤賣, 謀取私利。

可怕的是, 很多人並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 而且,低價盜版販賣對於版權方的傷害也是實打實的, 對原創內容產業的損害更是難以估量, 維權騎士CEO陳斂就曾表示:“一個人接觸到這種管道並發現有用, 可能帶來100人不會在知識付費平臺上付費。 ”

要採取多種方式維權 私自分享也可構成侵權

面對內容原創企業面對侵權行為, 維權騎士CEO陳斂建議一定要採取多種方式進行維權。 可以直接與侵權者溝通, 因為部分侵權者本身沒有很強的侵權意願, 只是相關法律意識薄弱, 直接通知可以有效使這部分的侵權者對內容下架。

如果是平臺存在侵權行為, 可以向平臺方發送移除通知函或官方管道舉報, 對侵權內容下架;必要時向行政、司法部門舉報, 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相關權益。

同時他還表示:“以上方式通常能夠解決問題, 但是處理週期較長花費精力較大, 建議不要只關注已發生的侵權, 也需要關注如何建立有效的版權保護體系來防止‘未病’。 ”

天樞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景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表示, 很明顯這些付費內容主要通過網路被傳播出去, 首先就侵犯了他人的資訊網路傳播權。 我國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 未經著作權人同意, 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通過網路進行傳播, 則侵犯了該他人的資訊網路傳播權, 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權利人相應的損失。而且這種網路傳播方式很容易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即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數量合計在五百件(部)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註冊會員達到一千人以上的,危害非常大。

周景坤律師還提醒說:“不少普通線民可能不是為了營利,也沒有侵權的故意,但是私自把這些付費內容分享出去,事實上也構成侵權”。

在最近舉行的瑞士達沃斯論壇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鶴表示:“我們要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針對突出矛盾,保護產權特別是智慧財產權。”

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權利人相應的損失。而且這種網路傳播方式很容易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即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數量合計在五百件(部)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註冊會員達到一千人以上的,危害非常大。

周景坤律師還提醒說:“不少普通線民可能不是為了營利,也沒有侵權的故意,但是私自把這些付費內容分享出去,事實上也構成侵權”。

在最近舉行的瑞士達沃斯論壇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鶴表示:“我們要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針對突出矛盾,保護產權特別是智慧財產權。”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