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梁祝》, 祝英台為反對包辦婚姻, 為愛化蝶。 今有“中年”男富二代, 不滿“包辦婚姻”, 從東北跑到杭州做快遞員追求自由。
只是打工賺的錢怎麼也無法支撐起他富二代的開銷。 他愛打扮, 喜歡體面, 花錢又大手大腳。 錢不夠怎麼辦, 他想到了偷。 愛自由愛飛翔沒錯, 偷東西就大錯特錯了。
2017年12月9日, 留下派出所接到中通快遞報案, 稱大約在11月22日至29日期間, 文教區中通快遞發貨點有7個快遞陸續被盜, 內有6部手機, 一台平板電腦, 損失價值18841元。
留下派出所馬上介入調查, 他們對這段期間的監控反復連續查看, 發現內部工作人員潘某在分揀快遞時,
但等警方發現這個情況的時候, 潘某已不知所蹤……
留下派出所經過偵查發現, 嫌疑人潘某基本晚上活動, 而且沒有固定住宿, 行蹤隱秘。
“這個人真的非常神秘, 自從我們查他開始, 就沒有了他的任何記錄。 因為他沒有固定住所, 一般都是住酒店, 之前還有一些住店記錄, 之後就沒有了。 ”辦案民警說。
案件陷入僵局近半個月, 遲遲未取得大進展。 直到2018年1月17日淩晨, 辦案民警收到一條線索:潘某在湖墅南路文一路附近一家經濟型酒店,
留下派出所民警連夜趕到酒店。
潘某住的是酒店6樓的一個房間, 當民警沖進去時, 潘某愣了幾秒鐘, 馬上就意識到民警為何而來, 嘴裡說了句:“我拿了不該拿的東西。 ”
民警將他帶回派出所, 潘某如實供述自己在中通快遞公司內盜竊物品的犯罪事實。
沒想到的是, 他從原先的快遞公司離職後, 又加入了新的快遞公司。 而且又在新的快遞公司盜竊4起, 而新單位對此還毫不知情。
嫌疑人潘某, 1979年, 吉林長春人。
潘某交代, 自己在老家的經濟實力還不錯, 家人都是開公司的, 也算的上是個富二代了。 早些年, 父母早早為他安排了一樁婚事, 但是他不滿“包辦婚姻”, 怒而逃婚。
2007年, 他從東北來到杭州, 選擇為愛出走, 追求自由。 然而, 潘某來杭州10多年, 也沒有交女朋友, 一直孤身一人。
潘某學歷不高, 到了杭州只能打打零散工, 基本上幹一兩個月就會換個工作。 由於在老家花錢大手大腳慣了, 潘某在杭州打工的錢只能夠維持生計。 他這是離家出走, 不好意思問家裡要錢,
而使他走上這一步的, 他自稱是單位的一次“失誤”——
潘某說, 他在上一家快遞公司工作時, 因為單位的一個失誤, 把同事派送的一個包裹分給了他。 猶豫再三後打開了這個快遞, 裡面是一部國產手機, 通過網路他賣了1700元。
事後, 這個快遞單位賠付了, 同事、單位也沒說什麼。 這使潘某覺得“是個來錢快”的方法, 遂多次作案。
被抓獲後的潘某無比悔恨, 但已無法挽回。
2018年1月17日, 潘某因涉嫌盜竊被刑事拘留, 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