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眉靈)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規範高速公路建設專案投資模式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鼓勵採用打捆招商的方式支援貧困地區高速公路建設。
根據《通知》, 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可採用社會投資(BOT)、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BOT+政府補助”或“BOT+政府股權合作”)、政府投資(政府還貸)等三種投資模式組織實施。 市(州)政府應根據高速公路建設專案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投資模式, 報省政府審定。
高速公路建設專案應首先採用BOT方式, 需政府給予資金補助或入股分擔風險的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採用“BOT+政府補助”或“BOT+政府股權合作”方式,
鼓勵採用打捆招商方式支援貧困地區高速公路建設。 “打捆招商, 把效益相對較好和相對較差的項目打包, 可增強高速公路專案對投資人的吸引力。 ”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這有益於促進脫貧攻堅大通道早日突破瓶頸、落地建設。
沒有產生投資人的高速公路專案, 可由市(州)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建議, 報省政府同意後, 按政府還貸模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