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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摔狗事件:死在立法空白裡的小生命

北京:動保志願者攔車救狗狗販收萬元“運費”放狗。 資料圖

她認為有三點阻礙著動物保護立法:首先, 國人對於“動物福利”的認識不足;其次,

法律制定本身依舊缺少完善的體系對接;最後, 反虐待動物保護法面臨的困境, 最終的根源在於多種社會力量經濟利益的博弈

法治週末記者管依萌

3年來, 李志(化名)幾乎認識了他所住社區裡所有的貓和狗。 “幾乎每天都會喂它們, 陪它們。 ”李志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李志不停地向記者展示微信裡有關救助小動物的微信群, 正在這時, 李志收到一條消息, “在通州, 一隻金毛需要輸血。 ”李志表情嚴肅, 而這3年多來, 這樣的消息每次都會牽動他的神經。

據瞭解, 在中國像李志這樣關注動物保護的志願者並不在少數。 雖說並非出自專業的動物保護組織, 但是他們的一舉一動仍能夠感動這個世界。

除了一些關注動物保護的個人外,

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已經成為了推動社會共同關注動物福利問題的專業力量, 影響著越來越多人一起行動起來幫助動物。

在他們的帶動下, 越來越多的公眾、學校、企業、名人、公益組織、政府部門等也都逐步關注動物福利問題。 人們開始意識到保護動物、提高動物福利其實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關乎著我們人類自身的社會和諧, 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

成都摔狗事件轉入訴訟戰

2017年12月23日, 成都的吳女士在家大掃除, 愛犬柯基LION不慎走丟, 吳女士找了整個社區, 沒找到。 後來輾轉得知:柯基在何某手上。

據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琮瑋認為, 按照民法總則和物權法, 拾得他人遺失的狗是拾得遺失物,

一般要交給失主, 無法交給失主則應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中間發生必要的餵養費用, 可以由狗的主人承擔。 但何某摔死柯基的行為, 則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侵權處置。

“從刑法角度來說, 何某如果故意摔死柯基, 屬於故意損壞財物的行為, 應當賠償柯基主人的損失。 ”王琮瑋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這裡涉及到柯基價值的認定, 也就是構成刑法犯罪的法律成本問題。 事實上, 由於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 因此各地在實施中的標準也不太相同, 對於該案來說, 法律適用也是一個難題。

王琮瑋說道, 對於吳女士來說, 已經侵犯了他人的個人隱私, 自己應當在網路平臺刪除相關資訊,

而在法律面前都是對等的, 需要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 從侵權法的角度, 要求何某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李志則認為, “柯基犬事件”原本是何某不對在先, 何某必須要先對吳女士道歉與賠償, 而後吳女士再刪除掛在網上的何某的個人資訊。

“一個大前提是, 目前我國的確沒有虐待動物的懲罰條例, 虐待動物在動物權益者眼中是‘暴力和文明’的對立, 如果以法律角度來看待虐殺動物的案件, 只能是‘財產所有權和損壞財產’的對立。 ”而在動物保護專業人士郭壟鵬看來, 兩者的討論沒有一個相同的基本立場——然而對於多數養伴侶動物的人來說, 動物早已不是他們的一件物品, 而是他們的“家人”。

被日漸重視的動物權益理念

相較于李志, 郭壟鵬可謂是專業人士了。 郭壟鵬是PETA(善待動物組織, 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維吉尼亞州諾福克的非政府組織, 主要目的是保護動物權益))中國區媒體發言人, 從事動物權益工作已經兩年了。 第一次接觸到動物保護的概念是在香港攻讀研究生學位期間的一篇論文《攔車救狗事件中的思維框架》。

論文中提到, “攔車救狗”其實是動物權益運動思潮在中國的一種萌芽發展。 彼時, 郭壟鵬便注意到人類和其他社會性動物一樣, 渴望可靠的社會關係, 這讓寵物文化的引進獲得了非常好的契機, 隨之而來的反思人和動物關係的動物權益理念也是無可避免的一個思潮。

其實, 攔車救狗的新聞早在兩三年前便不勝枚舉。 最為著名的當屬2011年4月15日發生在京哈高速張家灣收費站附近的“4·15高速攔車救狗案”。

雖說小動物保護志願者們最終從京哈高速截獲並救助了500條狗的新聞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但事後,關於事件合法合理性的討論一直沒有平息。“我記得從那時開始,愛狗圈的人士便開始發起動物保護應該立法的討論和投票。”李志說。

後來,李志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在“4·15高速攔車救狗案”之前,自己曾養過一隻金毛尋回犬,但此後,李志又收留了一隻“小土狗”,如今,這只小狗已經快7歲了。

當年的攔車救狗案確實影響了李志的觀念,“與其花錢買一隻狗,倒不如領養一隻即將被屠殺的狗”。

2006年2月底,在網上流傳著一段黑龍江省鶴崗市蘿北縣名山鎮的名山島公園拍攝的女子以高跟鞋虐殺小貓的視頻;2014年10月17日,浙江溫州江心嶼景區內,四五名男女將一隻貓咪懸吊樹上,一女子手握美工刀,競以活剝貓皮為樂;2016年10月28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密雲分校一宿管老師因不讓該校男生在宿舍內收養流浪狗,與其發生糾紛,把狗從宿舍樓上扔下摔死……

“虐待動物者就是徹頭徹尾的懦夫。”郭壟鵬認為,暴力和文明是兩個對立面,通過欺淩弱小、通過製造痛苦來滿足自己的暴力欲望,只是個從內心不接受文明社會規則的懦夫,小時候我們應該都見過校園欺淩,心智未成熟的時候可能對恃強淩弱的認識還不是很深,但是長大了之後我們還會認同那樣的做法嗎?

寵物是他們的“家人”而非財產

時隔3年,王雅至今還記得自己的寵物狗“丸子”是如何離開自己的。

一個普通的星期六,王雅和平常一樣,晚上8點準時出門遛狗。到了社區的花園裡,王雅將栓在“丸子”身上的狗繩解開,讓它到花園內解決生理問題。

誰知,一隻流浪貓突然從花園內躥出,“丸子”緊跟著流浪貓跑遠了。王雅但隨即追了上去。

追出了社區,王雅聽到了緊急刹車的聲音,隨後傳來的便是熟悉的嚎叫聲。王雅看到:“丸子”躺在地上,周圍漫布著猩紅的血跡。

儘管肇事司機第一時間帶著王雅和“丸子”前往寵物醫院,“丸子”依舊永遠地離開了王雅。

事後,由於是“丸子”沒有拴狗繩並且突然沖出馬路,肇事司機只願意賠償500元作為彌補。“我一直拿‘丸子’當作自己的家人,從沒想過它會突然地離開我。雖然司機及時帶‘丸子’前往醫院並且願意賠償,但是,它在我心中是無價的。”王雅現在回想起當時的情形,依舊會哽咽,“法律對於肇事司機撞人會有明確的責任規定,但是對待寵物卻什麼都沒有。”至今,王雅都不敢再養寵物了。

“出門遛狗一定要栓繩,不僅是避免影響他人,更重要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寵物走丟或發生意外。”郭壟鵬建議道,在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作為寵物主人應該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一些潛在的危險,確保寵物在自己的保護範圍內非常重要。

和王雅不同的是,李志每次出門都拴著狗繩,並且選擇在人和車都相對較少的空地處遛狗。

一日,就在他經常遛狗的空地處,他發現了一隻氣息微弱、身上有多處傷痕的小狗,“令人氣憤的是,那只狗的脖子上還戴著狗牌,一看就是家養犬。”李志向法治週末記者解釋道,一般養犬人怕自己的寵物狗走失,都會給狗戴著狗牌,上面會有主人的聯繫方式。

李志二話不說便撥通電話,“誰知電話接通後,對方卻說狗是他的,他愛要就要,不想養了就扔了。”李志就將自己家的兩隻狗送回家後,帶著受傷的狗前往了寵物醫院。

經過一系列的檢查,醫生告訴他,小狗身上的傷都是人為的,並且通過觀察牙齒,小狗的年齡僅有5個月大小。李志一下子就震驚了,“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竟然能對5個月大小的狗下如此狠手?”

幸運的是,經過兩個月的陪伴與治療,小狗身上的傷基本痊癒,李志發了一條領養朋友圈,為它尋找到了一位靠譜的新主人。

近年來曝出的虐待動物事件影響都十分惡劣,觸及了民眾底線,但因為缺少相關法律的保護,這些施虐者頂多只是遭受道德譴責,而施虐者並未得到實質性的懲罰。

郭壟鵬說,我國對於虐待動物沒有相關條例,這也是虐待動物的人士敢於一次次對弱小的生命殘忍虐待的“合法”理由。無數研究都表明了一個有暴力心理障礙的人對身邊的人會是一種威脅,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會助長暴力行為繼續發展。所以暴力對待動物的人,對於身邊的人無疑是一個潛在危險。“提醒暴力虐待動物行為者身邊的人,讓他們有所提防,也許是一件好事;至於工作單位,也可以重新評估下暴力虐待動物的人是否適合繼續在單位內工作。”

王琮瑋則建議,對於施虐者,應當承受道德和法律的雙重懲治。

“希望所有的伴侶動物,都能遇到一個好主人。”王志感慨地說道。

國內動保團體的數量已經過百

早在2006年,亞洲動物基金在廣州發起並主辦了中國首個全國小動物保護團體的大型會議“中國伴侶動物研討會”。

“此後數年中,我們持續定期主辦該全國性會議,將眾多國際先進的動物保護和救助理念及經驗引入中國,為中國民間團體提供了學習交流的平臺,也推動了相互間的合作。”亞洲動物基金貓狗福利專案工作人員陳敏婕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據陳敏婕介紹,截止到2017年,亞洲動物基金共舉辦了6屆會議,共有735位來自全國各地小動物保護團體的代表參加。現在該會議已成為國內最主要的小動物保護救助團體的大型雙年會議。

而在2006年第一屆中國伴侶動物研討會上,聽到最多的哭訴是“為了支撐救助中心基地,我失去了所有的一切”“我已快無法堅持”“在我們那裡別人都說我救助流浪貓狗是瘋了”……

不僅如此,亞洲動物基金為了努力讓下一代認識到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尊重,開展了“狗教授”專案。讓狗狗志願者到幼稚園、中小學等教育機構以及居民社區去,為孩子們宣傳貓狗福利的理念,並通過讓孩子們與伴侶動物親密接觸,教導孩子們如何正確與小動物安全友好地相處,同時培養他們的同情心、同理心和責任心。

近年來,國內養寵的家庭不斷增多,政府和民間動保機構都在不遺餘力地推廣愛護動物、文明養寵、尊重生命,大家的保護動物意識也在逐步提高。

和亞洲動物基金一樣,善待動物組織在公眾教育、虐待調查研究、動物救援等方面不懈努力著。曾發佈兔子因為被活拔毛而尖叫著痛苦掙扎,全球220多個主要零售商便決定停止販售安哥拉兔毛;對宿州馬戲團和訓練機構的調查記錄了大規模虐待動物行為;為了挽救成千上萬在課堂練習中被解剖、殺死的動物,PETA捐贈了許多尖端的外科手術模擬人體TraumaMan給國內多所醫學院校……

動物保護法出臺需要時間

據不完全統計,約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禁止虐待動物法,對虐待動物最高可處以5年以下徒刑。英、美、日、意、德、加等國家制定了動物保護法、動物福利法、醫學實驗動物標準,對保護動物做了嚴格的規定,甚至寵物走失了,對主人也要處罰,可見其對動物保護的重視。

而我國目前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專門的動物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沒有一部綜合性的動物保護基本法,動物保護法制系統性不強,制度建設不周全,難以對所有的動物予以應有的保護。

比如在《醫學實驗動物管理條例》中第29條提了一句:“從事實驗動物的工作人員對實驗動物必須愛護,不得戲弄或虐待。”第31條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限期改進或行政處分。”這是針對實驗動物的,對一般動物沒有任何禁止性條例予以制約。

“環境、背景、文化是影響立法的重要因素。”王琮瑋說道,“如何借鑒國外成熟的動物保護立法經驗,發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國國情與文化傳統,又能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動物保護法律體系,我們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她認為有三點阻礙著動物保護立法:首先,國人對於“動物福利”的認識不足;其次,法律制定本身依舊缺少完善的體系對接;最後,反虐待動物保護法面臨的困境,最終的根源在於多種社會力量經濟利益的博弈。

郭壟鵬認為,動物保護法的缺失主要還是整個社會對動物權益理念的接受度沒有達到讓社會產生質變的程度。“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增加一部完整動物保護法肯定是需要一個很長的制定、討論、修改、投票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動物權益支持者、團體共同的努力,提高社會對動物權益的認識。”

對此,王琮瑋認為法律應當與時俱進,相對不完善的動物保護法律體系,也導致了國內動物保護的矛盾鬥爭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

“但是不可否認,我們在動物保護這條路上一直沒有停過腳步,禁止虐殺動物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社會文明發展水準的重要標準之一。”王琮瑋介紹道,2009年6月,法律界學者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發佈;2017年3月,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正式召開,其中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將虐待動物納入治安管理處罰。

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動保人士和普通人,特別是年輕人,出錢出力自願自發參與救助各類動物,參與譴責和阻止虐待行為,舉報非法販賣和獵殺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等。這些都表明了,人們的動保意識遠遠超過現行法律規定。王琮瑋說,正如我國民眾對於動物保護的意識在不斷提升,法律專家也一直在努力向立法機關提出建設性意見,這也意味著我們國家出臺動物保護法的群眾基礎以及法律基礎也在逐漸完備,法律的頒佈刻不容緩。

責任編輯:高恒濤

最為著名的當屬2011年4月15日發生在京哈高速張家灣收費站附近的“4·15高速攔車救狗案”。

雖說小動物保護志願者們最終從京哈高速截獲並救助了500條狗的新聞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但事後,關於事件合法合理性的討論一直沒有平息。“我記得從那時開始,愛狗圈的人士便開始發起動物保護應該立法的討論和投票。”李志說。

後來,李志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在“4·15高速攔車救狗案”之前,自己曾養過一隻金毛尋回犬,但此後,李志又收留了一隻“小土狗”,如今,這只小狗已經快7歲了。

當年的攔車救狗案確實影響了李志的觀念,“與其花錢買一隻狗,倒不如領養一隻即將被屠殺的狗”。

2006年2月底,在網上流傳著一段黑龍江省鶴崗市蘿北縣名山鎮的名山島公園拍攝的女子以高跟鞋虐殺小貓的視頻;2014年10月17日,浙江溫州江心嶼景區內,四五名男女將一隻貓咪懸吊樹上,一女子手握美工刀,競以活剝貓皮為樂;2016年10月28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密雲分校一宿管老師因不讓該校男生在宿舍內收養流浪狗,與其發生糾紛,把狗從宿舍樓上扔下摔死……

“虐待動物者就是徹頭徹尾的懦夫。”郭壟鵬認為,暴力和文明是兩個對立面,通過欺淩弱小、通過製造痛苦來滿足自己的暴力欲望,只是個從內心不接受文明社會規則的懦夫,小時候我們應該都見過校園欺淩,心智未成熟的時候可能對恃強淩弱的認識還不是很深,但是長大了之後我們還會認同那樣的做法嗎?

寵物是他們的“家人”而非財產

時隔3年,王雅至今還記得自己的寵物狗“丸子”是如何離開自己的。

一個普通的星期六,王雅和平常一樣,晚上8點準時出門遛狗。到了社區的花園裡,王雅將栓在“丸子”身上的狗繩解開,讓它到花園內解決生理問題。

誰知,一隻流浪貓突然從花園內躥出,“丸子”緊跟著流浪貓跑遠了。王雅但隨即追了上去。

追出了社區,王雅聽到了緊急刹車的聲音,隨後傳來的便是熟悉的嚎叫聲。王雅看到:“丸子”躺在地上,周圍漫布著猩紅的血跡。

儘管肇事司機第一時間帶著王雅和“丸子”前往寵物醫院,“丸子”依舊永遠地離開了王雅。

事後,由於是“丸子”沒有拴狗繩並且突然沖出馬路,肇事司機只願意賠償500元作為彌補。“我一直拿‘丸子’當作自己的家人,從沒想過它會突然地離開我。雖然司機及時帶‘丸子’前往醫院並且願意賠償,但是,它在我心中是無價的。”王雅現在回想起當時的情形,依舊會哽咽,“法律對於肇事司機撞人會有明確的責任規定,但是對待寵物卻什麼都沒有。”至今,王雅都不敢再養寵物了。

“出門遛狗一定要栓繩,不僅是避免影響他人,更重要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寵物走丟或發生意外。”郭壟鵬建議道,在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作為寵物主人應該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一些潛在的危險,確保寵物在自己的保護範圍內非常重要。

和王雅不同的是,李志每次出門都拴著狗繩,並且選擇在人和車都相對較少的空地處遛狗。

一日,就在他經常遛狗的空地處,他發現了一隻氣息微弱、身上有多處傷痕的小狗,“令人氣憤的是,那只狗的脖子上還戴著狗牌,一看就是家養犬。”李志向法治週末記者解釋道,一般養犬人怕自己的寵物狗走失,都會給狗戴著狗牌,上面會有主人的聯繫方式。

李志二話不說便撥通電話,“誰知電話接通後,對方卻說狗是他的,他愛要就要,不想養了就扔了。”李志就將自己家的兩隻狗送回家後,帶著受傷的狗前往了寵物醫院。

經過一系列的檢查,醫生告訴他,小狗身上的傷都是人為的,並且通過觀察牙齒,小狗的年齡僅有5個月大小。李志一下子就震驚了,“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竟然能對5個月大小的狗下如此狠手?”

幸運的是,經過兩個月的陪伴與治療,小狗身上的傷基本痊癒,李志發了一條領養朋友圈,為它尋找到了一位靠譜的新主人。

近年來曝出的虐待動物事件影響都十分惡劣,觸及了民眾底線,但因為缺少相關法律的保護,這些施虐者頂多只是遭受道德譴責,而施虐者並未得到實質性的懲罰。

郭壟鵬說,我國對於虐待動物沒有相關條例,這也是虐待動物的人士敢於一次次對弱小的生命殘忍虐待的“合法”理由。無數研究都表明了一個有暴力心理障礙的人對身邊的人會是一種威脅,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會助長暴力行為繼續發展。所以暴力對待動物的人,對於身邊的人無疑是一個潛在危險。“提醒暴力虐待動物行為者身邊的人,讓他們有所提防,也許是一件好事;至於工作單位,也可以重新評估下暴力虐待動物的人是否適合繼續在單位內工作。”

王琮瑋則建議,對於施虐者,應當承受道德和法律的雙重懲治。

“希望所有的伴侶動物,都能遇到一個好主人。”王志感慨地說道。

國內動保團體的數量已經過百

早在2006年,亞洲動物基金在廣州發起並主辦了中國首個全國小動物保護團體的大型會議“中國伴侶動物研討會”。

“此後數年中,我們持續定期主辦該全國性會議,將眾多國際先進的動物保護和救助理念及經驗引入中國,為中國民間團體提供了學習交流的平臺,也推動了相互間的合作。”亞洲動物基金貓狗福利專案工作人員陳敏婕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據陳敏婕介紹,截止到2017年,亞洲動物基金共舉辦了6屆會議,共有735位來自全國各地小動物保護團體的代表參加。現在該會議已成為國內最主要的小動物保護救助團體的大型雙年會議。

而在2006年第一屆中國伴侶動物研討會上,聽到最多的哭訴是“為了支撐救助中心基地,我失去了所有的一切”“我已快無法堅持”“在我們那裡別人都說我救助流浪貓狗是瘋了”……

不僅如此,亞洲動物基金為了努力讓下一代認識到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尊重,開展了“狗教授”專案。讓狗狗志願者到幼稚園、中小學等教育機構以及居民社區去,為孩子們宣傳貓狗福利的理念,並通過讓孩子們與伴侶動物親密接觸,教導孩子們如何正確與小動物安全友好地相處,同時培養他們的同情心、同理心和責任心。

近年來,國內養寵的家庭不斷增多,政府和民間動保機構都在不遺餘力地推廣愛護動物、文明養寵、尊重生命,大家的保護動物意識也在逐步提高。

和亞洲動物基金一樣,善待動物組織在公眾教育、虐待調查研究、動物救援等方面不懈努力著。曾發佈兔子因為被活拔毛而尖叫著痛苦掙扎,全球220多個主要零售商便決定停止販售安哥拉兔毛;對宿州馬戲團和訓練機構的調查記錄了大規模虐待動物行為;為了挽救成千上萬在課堂練習中被解剖、殺死的動物,PETA捐贈了許多尖端的外科手術模擬人體TraumaMan給國內多所醫學院校……

動物保護法出臺需要時間

據不完全統計,約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禁止虐待動物法,對虐待動物最高可處以5年以下徒刑。英、美、日、意、德、加等國家制定了動物保護法、動物福利法、醫學實驗動物標準,對保護動物做了嚴格的規定,甚至寵物走失了,對主人也要處罰,可見其對動物保護的重視。

而我國目前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專門的動物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沒有一部綜合性的動物保護基本法,動物保護法制系統性不強,制度建設不周全,難以對所有的動物予以應有的保護。

比如在《醫學實驗動物管理條例》中第29條提了一句:“從事實驗動物的工作人員對實驗動物必須愛護,不得戲弄或虐待。”第31條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限期改進或行政處分。”這是針對實驗動物的,對一般動物沒有任何禁止性條例予以制約。

“環境、背景、文化是影響立法的重要因素。”王琮瑋說道,“如何借鑒國外成熟的動物保護立法經驗,發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國國情與文化傳統,又能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動物保護法律體系,我們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她認為有三點阻礙著動物保護立法:首先,國人對於“動物福利”的認識不足;其次,法律制定本身依舊缺少完善的體系對接;最後,反虐待動物保護法面臨的困境,最終的根源在於多種社會力量經濟利益的博弈。

郭壟鵬認為,動物保護法的缺失主要還是整個社會對動物權益理念的接受度沒有達到讓社會產生質變的程度。“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增加一部完整動物保護法肯定是需要一個很長的制定、討論、修改、投票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動物權益支持者、團體共同的努力,提高社會對動物權益的認識。”

對此,王琮瑋認為法律應當與時俱進,相對不完善的動物保護法律體系,也導致了國內動物保護的矛盾鬥爭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

“但是不可否認,我們在動物保護這條路上一直沒有停過腳步,禁止虐殺動物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社會文明發展水準的重要標準之一。”王琮瑋介紹道,2009年6月,法律界學者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發佈;2017年3月,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正式召開,其中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將虐待動物納入治安管理處罰。

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動保人士和普通人,特別是年輕人,出錢出力自願自發參與救助各類動物,參與譴責和阻止虐待行為,舉報非法販賣和獵殺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等。這些都表明了,人們的動保意識遠遠超過現行法律規定。王琮瑋說,正如我國民眾對於動物保護的意識在不斷提升,法律專家也一直在努力向立法機關提出建設性意見,這也意味著我們國家出臺動物保護法的群眾基礎以及法律基礎也在逐漸完備,法律的頒佈刻不容緩。

責任編輯:高恒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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