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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慶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幹了啥?2018年要幹啥?

縣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 縣人民檢察院在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堅強領導下, 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監督, 緊緊圍繞“五位一體”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勇於擔當, 依法履職, 各項工作平穩健康發展。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全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緊緊圍繞“六區”新余慶建設, 充分發揮打擊、保護、監督、預防等職能作用, 為守底線、走新路、奔小康提供司法保障, 全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

(一)著力服務全縣大扶貧戰略。 繼續深入推進民生資金專項保護, 調查處理3起群眾反映的民生資金保障情況, 推動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支農惠農資金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6個, 創新“互聯網+”民生資金監管模式並在全省檢察系統推廣, 創新開展“百院千警, 保民促廉”活動, 檢察幹警近500人(次)進村扶貧。 重拳懲治危害民生犯罪, 查辦民生領域職務犯罪11人。 扎實開展“組組通公路”專項預防,

確保涉農惠民資金安全。

(二)著力服務全縣大生態戰略。 開展“檢察藍、生態綠”專項檢察監督行動, 對涉及到大氣、河流、醫療、森林、垃圾處理等7個領域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的安全隱患, 向相關單位發放檢察建議19份, 督促相關責任部門予以整改落實。 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活動, 對涉及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件2人, 立案監督1件1人, 提起公訴14件17人, 法院均作出有罪判決。 對2個生態環境領域未批先建專案向相關行政單位發放檢察建議書督促整改, 監督2件補植複綠案件。 守住天藍、山青、水清、地潔的生態底線。

(三)著力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 全程跟蹤服務重點工程, 切實保障政府投資安全。

深入企業提供法律服務20餘次, 説明企業建立健全風險內控機制13項。 圍繞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召開“兩長”(檢察長、董事長)座談會, 共與23家企業建立協調機制, 協助企業完善制度5項, 幫助企業防控法律風險9次, 積極營造親商、安商、助商、護商的良好氛圍, 保障企業發展。

二、圍繞全面從嚴治黨, 全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堅決貫徹中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決策部署,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 確保反腐敗工作節奏不變、力度不減。

(一)嚴肅查辦職務犯罪案件。 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1件12人, 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16件18人(含2016年5件6人), 其中科級幹部4人。 查辦了余慶縣旅遊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彭某受賄60余萬元案, 余慶縣龍溪鎮人民政府原鎮長譚某某受賄30余萬元案,

遵義市吳蘭工程造價有限責任公司張某某受賄15萬元案, 遵義市建築工程承包商李某某行賄110余萬元案等。 移送審查起訴件數與人數分別比2016年增長77.78%和80%。

(二)依法保障嫌疑人合法權益。 依法辦案, 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款物等措施, 維護發案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 安全辦案, 嚴格落實同步錄音錄影制度, 與縣人民醫院建立綠色通道, 做好職務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保護工作。 主動授受人民監督員監督, 辦理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4件, 人民監督員均同意檢察機關作出的決定。

(三)扎實開展職務犯罪預防。 著力推進預防機制專業化, 結合查辦案件, 開展預防調查6次, 發出預防檢察建議7份,

通過系統預防説明相關行業完善預防措施7項, 促進有關部門單位堵漏建制。 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2536次。 著力推進預防文化建設, 舉辦法治講座65場, 3500余名公職人員接受了警示教育。 在公共設施建設、異地扶貧搬遷、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社會保障、教育、就業、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開展預防工作25次, 召開聯席會議5次, 提出預防對策12項。

三、圍繞平安余慶建設, 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作為首要任務, 審查批捕案件112件170人, 審查起訴案件230件313人。

(一)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 審查批捕殺人、強姦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11件14人, 審查起訴16件19人;審查批捕“兩搶一盜”犯罪案件25件31人, 審查起訴35件46人;審查批捕涉槍涉爆犯罪案件20件27人,已審查起訴10件10人,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審查起訴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案件6件9人,切實維護經濟安全。審查批捕金融詐騙、電信網路詐騙等犯罪案件2件2人。重拳懲治村霸,成功辦理龍某某敲詐勒索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全力保障大健康建設,審查起訴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非法經營犯罪案件1件1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依法妥善化解社會矛盾。通過檢調對接、刑事和解等妥善處理案件,著力減少社會對抗。適用刑事和解作相對不起訴10件10人。對無社會危險性的不捕18人。認真妥善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63件次並辦結,辦理刑事申訴案件2件,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

(三)審慎辦理未成年人犯罪。堅持 “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針,注重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2人,不起訴未成年人1人。建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聯席制度,設立未成年人辦案小組,由兩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女檢察官辦理。扎實推進檢校共建活動和“庭審進校園”,深入開展“防止校園欺淩、護航未成年成長”主題活動,017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85%和92.1%。

四、圍繞法治余慶建設,全力強化檢察監督工作。

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積極順應改革發展需要,聚焦監督主責主業,加強檢察監督,維護司法權威。

(一)強化刑事檢察監督。一是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在公安機關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中,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監督立案1件1人;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准逮捕16人,不起訴13人,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建立偵、捕、訴有效銜接機制,介入公安機關偵查、引導取證9次。二是著力維護司法公正。充分行使司法裁量權,提出量刑建議160件214人,法院採納155件195人(其中職務犯罪案件量刑建議率和採納率均為100%),依法不起訴34件35人,與2016年相比同比上升161.5%和169.2%。監督糾正執法司法不作為,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監督立案1件。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未追究的,追加起訴漏犯4人。監督糾正執法司法不規範行為,對偵查活動、審判活動違法提出糾正8件(次)。扎實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受理8件,立案審查7件,提出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建議4件。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8人進行了檢察,針對辦案部門違規使用械具、不及時移送法律文書等提出糾正意見。對人民法院財產刑裁判、立案及執行等情況,特別是職務犯罪案件財產刑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察,著力維護刑事執行的公平公正。三是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注重訴訟參與人權益維護,突出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接受辯護與代理預約接待律師49件(次)、接待犯罪嫌疑人親屬6件(次),其中接待律師申請閱卷41件(次)、安排閱卷41件(次)。在審查逮捕環節依法徵詢聽取律師意見3次,受理律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2件,其他事項3件。

(二)強化民行檢察監督。一是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受理群眾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不服監督案件1件,審查結案2件(其中1件為2016年受理);對審判程式中的違法行為監督案件1件;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的監督案件1件;辦理遵義市檢察院交辦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監督案件6件(其中桐梓縣轄區內案件4件)。認真做好正確裁判的息訴罷訪工作,切實維護審判權威。二是加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積極開展專項監督檢察,深入推進“土地出讓金專項檢察監督”,先後對貴州省梓泉木業有限公司、余慶大美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應繳未繳的617萬元土地出讓金,督促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件。立案監督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24件,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發出檢察建議24份,相關行政機關採納23份。結合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調查研究,《檢察建議在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獲中國檢察學研究會三等獎。

(三)加強公益訴訟工作。全面做好提起公益訴訟訴前程式工作,依法對判決裁定、審判程式、執行活動開展檢察監督工作。針對環境資源方面存在的問題,對4件涉及環境資源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進行立案辦理,其中2件已呈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審批。向湄潭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公益訴訟案件3件4人。

五、圍繞全面依法治國,全力推進全面深化改革。

堅決執行上級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堅決回應中央關於監察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確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一)繼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緊緊牽住“責任制”這一“牛鼻子”,壓實 “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司法責任制,14名員額檢察官共辦理案件769件,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198件。所辦案件中,除6件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由檢委會討論決定外,其餘763件案件均由檢察官獨立作出處理決定。按照“一案一評查”要求對所辦案件全部開展評查。完成6名首批員額檢察官職務等級晉升,完善檢察官執法業績評價機制,建立員額檢察官司法檔案14份、檢察輔助人員司法檔案20份。

(二)堅定支持監察體制改革。余慶縣人民檢察院提高政治站位,旗幟鮮明地支持和配合監察體制改革,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力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的落實。目前,人員、機構和編制已順利轉隸,紀法銜接工作推進有序。

(三)強力推進智慧檢務建設。全面推進電子檢務工程“六大平臺”建設,成功上線運行大資料司法辦案輔助系統等20項大資料應用,。公訴部門運用“速裁案件輔助管理系統”通過簡易程式辦理案件107件113人、通過認罪速裁程式辦理案件97件100人,分別占本院案件總數的34.1%和19.8%。案件管理部門運用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公佈程式性資訊1252件,公佈法律文書166份,發佈重要案件資訊27件。

六、圍繞全面從嚴治檢,全力建設過硬檢察隊伍。

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理念,不斷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確保檢察權依法公正行使。

(一)堅持党的絕對領導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落實好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黨組書記關於檢察機關黨建工作調研被《遵義通訊》刊發,1名班子成員的党建論文獲全省檢察機關二等獎。獲“全省文明單位”表彰,1名同志獲市委市政府社會治理先進個人表彰,1名同志參加“全市檢察官·律師辯論大賽”獲優秀辯手獎,其所在團隊獲團體三等獎,1名同志獲全省檢察機關預防宣講競賽“十佳標兵”稱號。

(二)全面落實兩個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推進幹部約談常態化,馳而不息地糾正“四風”和司法作風突出問題,開展廉政約談150餘人次,對2名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重點人員進行及時談話提醒,組織黨員幹警到貴州省忠莊監獄開展警示教育,組織聘用制書記員到余慶看守所進行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第四巡視組巡視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回頭看”回饋的5個方面29項問題全部認領,制定的176條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

(三)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檢察權力正確行使。向縣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工作4次,向政協通報工作2次。接受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檢查等監督活動50餘人(次),走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50人(次)。在市級以上的新聞媒體發表文章、播放新聞近20篇(條),通過12309工作平臺接收處理人民群眾訴求工單50餘次、通過遵義檢察APP提供查詢、預約、諮詢等服務227條,處理答覆率100%。

2018年要幹什麼?

一是堅定不移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同步小康建設。

二是堅定不移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是堅定不移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四是堅定不移落實好司法責任制,維護司法公平公正。

五是堅定不移推進科技強檢步伐,著力打造智慧檢務。

六是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打造過硬檢察隊伍。

審查起訴35件46人;審查批捕涉槍涉爆犯罪案件20件27人,已審查起訴10件10人,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審查起訴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案件6件9人,切實維護經濟安全。審查批捕金融詐騙、電信網路詐騙等犯罪案件2件2人。重拳懲治村霸,成功辦理龍某某敲詐勒索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全力保障大健康建設,審查起訴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非法經營犯罪案件1件1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依法妥善化解社會矛盾。通過檢調對接、刑事和解等妥善處理案件,著力減少社會對抗。適用刑事和解作相對不起訴10件10人。對無社會危險性的不捕18人。認真妥善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63件次並辦結,辦理刑事申訴案件2件,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

(三)審慎辦理未成年人犯罪。堅持 “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針,注重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2人,不起訴未成年人1人。建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聯席制度,設立未成年人辦案小組,由兩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女檢察官辦理。扎實推進檢校共建活動和“庭審進校園”,深入開展“防止校園欺淩、護航未成年成長”主題活動,017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85%和92.1%。

四、圍繞法治余慶建設,全力強化檢察監督工作。

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積極順應改革發展需要,聚焦監督主責主業,加強檢察監督,維護司法權威。

(一)強化刑事檢察監督。一是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在公安機關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中,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監督立案1件1人;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准逮捕16人,不起訴13人,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建立偵、捕、訴有效銜接機制,介入公安機關偵查、引導取證9次。二是著力維護司法公正。充分行使司法裁量權,提出量刑建議160件214人,法院採納155件195人(其中職務犯罪案件量刑建議率和採納率均為100%),依法不起訴34件35人,與2016年相比同比上升161.5%和169.2%。監督糾正執法司法不作為,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監督立案1件。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未追究的,追加起訴漏犯4人。監督糾正執法司法不規範行為,對偵查活動、審判活動違法提出糾正8件(次)。扎實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受理8件,立案審查7件,提出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建議4件。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8人進行了檢察,針對辦案部門違規使用械具、不及時移送法律文書等提出糾正意見。對人民法院財產刑裁判、立案及執行等情況,特別是職務犯罪案件財產刑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察,著力維護刑事執行的公平公正。三是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注重訴訟參與人權益維護,突出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接受辯護與代理預約接待律師49件(次)、接待犯罪嫌疑人親屬6件(次),其中接待律師申請閱卷41件(次)、安排閱卷41件(次)。在審查逮捕環節依法徵詢聽取律師意見3次,受理律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2件,其他事項3件。

(二)強化民行檢察監督。一是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受理群眾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不服監督案件1件,審查結案2件(其中1件為2016年受理);對審判程式中的違法行為監督案件1件;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的監督案件1件;辦理遵義市檢察院交辦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監督案件6件(其中桐梓縣轄區內案件4件)。認真做好正確裁判的息訴罷訪工作,切實維護審判權威。二是加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積極開展專項監督檢察,深入推進“土地出讓金專項檢察監督”,先後對貴州省梓泉木業有限公司、余慶大美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應繳未繳的617萬元土地出讓金,督促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件。立案監督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24件,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發出檢察建議24份,相關行政機關採納23份。結合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調查研究,《檢察建議在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獲中國檢察學研究會三等獎。

(三)加強公益訴訟工作。全面做好提起公益訴訟訴前程式工作,依法對判決裁定、審判程式、執行活動開展檢察監督工作。針對環境資源方面存在的問題,對4件涉及環境資源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進行立案辦理,其中2件已呈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審批。向湄潭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公益訴訟案件3件4人。

五、圍繞全面依法治國,全力推進全面深化改革。

堅決執行上級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堅決回應中央關於監察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確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一)繼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緊緊牽住“責任制”這一“牛鼻子”,壓實 “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司法責任制,14名員額檢察官共辦理案件769件,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198件。所辦案件中,除6件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由檢委會討論決定外,其餘763件案件均由檢察官獨立作出處理決定。按照“一案一評查”要求對所辦案件全部開展評查。完成6名首批員額檢察官職務等級晉升,完善檢察官執法業績評價機制,建立員額檢察官司法檔案14份、檢察輔助人員司法檔案20份。

(二)堅定支持監察體制改革。余慶縣人民檢察院提高政治站位,旗幟鮮明地支持和配合監察體制改革,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力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的落實。目前,人員、機構和編制已順利轉隸,紀法銜接工作推進有序。

(三)強力推進智慧檢務建設。全面推進電子檢務工程“六大平臺”建設,成功上線運行大資料司法辦案輔助系統等20項大資料應用,。公訴部門運用“速裁案件輔助管理系統”通過簡易程式辦理案件107件113人、通過認罪速裁程式辦理案件97件100人,分別占本院案件總數的34.1%和19.8%。案件管理部門運用案件資訊公開系統公佈程式性資訊1252件,公佈法律文書166份,發佈重要案件資訊27件。

六、圍繞全面從嚴治檢,全力建設過硬檢察隊伍。

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理念,不斷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確保檢察權依法公正行使。

(一)堅持党的絕對領導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落實好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黨組書記關於檢察機關黨建工作調研被《遵義通訊》刊發,1名班子成員的党建論文獲全省檢察機關二等獎。獲“全省文明單位”表彰,1名同志獲市委市政府社會治理先進個人表彰,1名同志參加“全市檢察官·律師辯論大賽”獲優秀辯手獎,其所在團隊獲團體三等獎,1名同志獲全省檢察機關預防宣講競賽“十佳標兵”稱號。

(二)全面落實兩個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推進幹部約談常態化,馳而不息地糾正“四風”和司法作風突出問題,開展廉政約談150餘人次,對2名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重點人員進行及時談話提醒,組織黨員幹警到貴州省忠莊監獄開展警示教育,組織聘用制書記員到余慶看守所進行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第四巡視組巡視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回頭看”回饋的5個方面29項問題全部認領,制定的176條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

(三)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檢察權力正確行使。向縣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工作4次,向政協通報工作2次。接受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檢查等監督活動50餘人(次),走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50人(次)。在市級以上的新聞媒體發表文章、播放新聞近20篇(條),通過12309工作平臺接收處理人民群眾訴求工單50餘次、通過遵義檢察APP提供查詢、預約、諮詢等服務227條,處理答覆率100%。

2018年要幹什麼?

一是堅定不移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同步小康建設。

二是堅定不移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是堅定不移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四是堅定不移落實好司法責任制,維護司法公平公正。

五是堅定不移推進科技強檢步伐,著力打造智慧檢務。

六是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打造過硬檢察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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